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光伏发电系统;完善合同能源管理规范和交易结算机制。鼓励光伏制造企业向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等领域拓展业务;积极培育和壮大电站咨询、设计和工程总
条。(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快构建服务支撑体系 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光伏发电系统;完善合同能源管理规范和交易结算
发展改革委)四、加快构建服务支撑体系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光伏发电系统;完善合同能源管理规范和交易结算机制。鼓励光伏制造企业向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等
条件。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新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应优先考虑光伏发电应用。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通过制定示范合同文本等方式,引导区域内企业建立规范的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
合同,电网企业负责向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申请补贴目录变更。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
住房、新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应优先考虑光伏发电应用。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通过制定示范合同文本等方式,引导区域内企业建立规范的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地方政府可将建筑光伏发电应用纳入节能减排考核
,有着非常独特的作用。
目前,西藏太阳能利用(光伏为主,光热为辅)中存在着政府行为强,市场培育不足、能源管理滞后、运行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具体表现为:太阳能利用的成本相对较高,项目基本上都是政府投资
建设和利用成本外,还要建立健全太阳能产业服务网络体系,加强太阳能利用的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建议国家对西藏太阳能利用方面加大投入,保证资金,组织安排多个不同模式的、连片的光伏电源系统的应用示范及光电
定额管理制度;每年确立一批既有建筑作为节能改造市级示范项目,以商业、酒店、办公建筑等为重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制订节能改造方案并实施节能改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
。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建设,推行第三方评价制度,强化绿色建筑评价监管机构能力建设,严格评价监管。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强对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营维护等人员在绿色建筑知识方面的培训。(五)加强
、商场为重点,逐步向其他公共建筑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每年确立一批既有建筑作为节能改造市级示范项目,以商业、酒店、办公建筑等为重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制订节能改造方案并实施节能改造。(市经济和
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营维护等人员在绿色建筑知识方面的培训。(五)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加强舆论监督,营造开展绿色建筑
制度;每年确立一批既有建筑作为节能改造市级示范项目,以商业、酒店、办公建筑等为重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制订节能改造方案并实施节能改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
的培训。(五)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加强舆论监督,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良好氛围。将绿色建筑行动作为全国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
,西藏太阳能利用(光伏为主,光热为辅)中存在着政府行为强,市场培育不足、能源管理滞后、运行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具体表现为:太阳能利用的成本相对较高,项目基本上都是政府投资(或援藏)兴建,市场化程度低
体系,加强太阳能利用的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建议国家对西藏太阳能利用方面加大投入,保证资金,组织安排多个不同模式的、连片的光伏电源系统的应用示范及光电站建设。同时,要积极探索公私合作模式(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