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为能效领跑者,约6万家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推动省级以上机关和46个重点城市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12个省(区、市)29个县(区、市)开展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带动全国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约2570个,引入社会资金约71亿元。发布284个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推广217项节能节水技术,建成线上示范案例库和节能产品网上展厅。
基础能力不断强化。形成较为完备的
侧管理试点示范创建,参与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荐产品(技术)征集推广。 第十二条 鼓励综合能源及电能服务机构、售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提供综合节能、用电在线监测和诊断咨询培训等
协同治理的新阶段。一方面,通过排放标准、能耗限额、能源效率标识、总量控制、节能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等,打好温室气体减排的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交易、用能
提升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的水平。
三是坚持开放发展。运用好联盟建材和光伏专委会的平台优势,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通过会议论坛、展览展示、专题培训等多种心里来加强国内外行业的沟通和经验的风险,共谋全球建材
管理制度,指导各地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十四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对超过能耗限额的既有建筑进行改造。聚焦公共机构建筑,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绿色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能效。到2025年
)建项目中全面应用高效光源,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手段加快推进现有低效高耗照明设施节能改造。积极推广单灯控制、分时分区控制等智慧照明控制技术,加快智慧灯杆应用。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大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
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对超过能耗限额的既有建筑进行改造。聚焦公共机构建筑,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绿色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能效。到2025年,建成一批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能效提升项目。
(六
,提升城市更新品质,建设高品质建筑,营造高品质空间,避免未来不必要的改造。
(十五)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绿色发展。加快城市绿色照明发展,在新(改、扩)建项目中全面应用高效光源,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手段加快
纳入十四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对超过能耗限额的既有建筑进行改造。聚焦公共机构建筑,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绿色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能效。到2025年,建成一批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能效
精心设计、精益建造,提升城市更新品质,建设高品质建筑,营造高品质空间,避免未来不必要的改造。
(十五)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绿色发展。加快城市绿色照明发展,在新(改、扩)建项目中全面应用高效光源,通过合同
工作,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
在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创建行动中,加强节能节水管理,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统筹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
加快农村既有建筑改造工作,推广绿色农房
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不低于10栋;
强化建筑运行阶段能效管理,引导鼓励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利用市政中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方式,促进建筑节水利用;鼓励对新建居住建筑的公共区域用能进
能源管理的储能9MW及以上系统业绩(在建或投产),业绩类型为投资运营或EPC总承包,要求投标时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封面、合同内容及签字页)。 5.8.2设计分包方: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单机容量
,推动形成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系统。加快培育市场主体,鼓励设立混合所有制公司,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引导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
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做好资源税征收和水资源费改税
工程技术标准制定;
(三)绿色建材产业聚集园区、生产基地建设;
(四)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建造、合同能源管理、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绿色城区、绿色小区等示范项目建设;
(五
的民用建筑,在核算建筑能耗时,其常规能源替代量抵扣相应的能耗量;
(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对既有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对改造后节约的能源使用费用,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约定分享节能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