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能权交易市场落实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支持通过绿色技术交易市场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
审查,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分级管理。推进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省级碳排放监测服务平台,共享共用能源数据。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纵向直报系统全省“一张网”建设。2.实施
碳标签。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动用能权交易市场落实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支持通过绿色技术交易市场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分级管理。推进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省级碳排放监测服务平台,共享共用能源数据。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能耗数据
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包括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采购、施工,以及供电系统的方案报批及并网验收等服务;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
包括本标段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达标投产配合、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要求在
实体投资活动。金融机构创新气候友好型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有效金融支持,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4.健全市场化机制。持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需求侧管理等市场化方式,推广“一站式”综合能源
管理制度。明确碳排放管理专门机构或人员,常态化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定期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自评价、后评估等全过程碳排放管理,编制碳排放统计台账,定期监测审核碳排放目标进展,落实相关预防和纠正举措。2.规范
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健全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加强适用不同类型建筑的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持续推动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碳汇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省级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探索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
管控制度。完善省级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制度,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十三、强化组织实施,夯实工作基础(二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健全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实现重点用能行业、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六、积极推进低碳高效交通
售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检测调试、试运行);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性能试验、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手续办理(包括
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开发协议/能源管理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安全预评价、消防备案和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等;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华能鹿泉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
诊断及成果运用,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改造。鼓励在湘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带头开展节能自愿承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
配给等提供数据支撑。聚焦能源管理、节能降碳等典型场景,培育推广“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解决方案,助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重大行动(十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类公共机构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国家级
和集聚。培育和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
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辖区流动和集聚。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
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强县级及乡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