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甲方增资到1.494亿元,乙方增资到0.166亿元。
2、双方在完成欣盛光电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后,在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由甲方指定有相关资质的EPC公司(以下称EPC承包方)与欣盛
光电签署欣盛科左中旗一期及二期第一阶段共计70MW项目的EPC承包合同。同时,EPC承包方与乙方指定的项目分包方签订欣盛科左中旗一期及二期第一阶段共计70MW项目的工程分包合同。
3、本协议项下项目建成正式并网投运后,在同等市场条件下,欣盛光电应优先委托乙方进行电站项目后期不少于五年的运维工作。
到1.494亿元,乙方增资到0.166亿元。2、双方在完成欣盛光电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后,在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由甲方指定有相关资质的EPC公司(以下称EPC承包方)与欣盛光电签署欣盛科左中旗一期及
二期第一阶段共计70MW项目的EPC承包合同。同时,EPC承包方与乙方指定的项目分包方签订欣盛科左中旗一期及二期第一阶段共计70MW项目的工程分包合同。3、本协议项下项目建成正式并网投运后,在同等市场条件下,欣盛光电应优先委托乙方进行电站项目后期不少于五年的运维工作。
阳光电源9月19日午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3年7月18日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就在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及周边区域投资兴建100MW光伏电站生产项目签订了项目建设合同书。目前,原一期建设
30MW变更为首期建设20MW,并于2014年9月19日举行开工仪式,具体的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待公司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公司将进一步披露。
9月19日午间,阳光电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3年7月18日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就在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及周边区域投资兴建100MW光伏电站生产项目签订了项目建设合同书。 原一期建设30MW变更为首期建设20MW,并于2014年9月19日举行开工仪式。
发电项目,可在区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一条 已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业主应切实按照备案文件组织实施。对确需要变更项目业主、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筑物权属人等,应向原备案部门办理
相关变更手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权益和责任须一并移交。对擅自变更、未按要求实施项目的,不予并网接入。
第十二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需填写《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其中宁夏隆基增资1,300万元,国开瑞明增资1,73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隆基天华注册资本变更为3,530万元,国开瑞明持股比例为49%,宁夏隆基由原持股比例100%变更为51%。(2)对同心隆基
增资1.2亿元,其中宁夏隆基增资5,875万元,国开瑞明增资6,12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同心隆基注册资本变更为1.25亿元,国开瑞明持股比例为49%,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隆基由原持股比例92%变更
监管。除按规定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经营主体应当保持许可条件,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第七条
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办理并网手续的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要在电网企业相关网站公布。(三)电网企业
主体应当保持许可条件,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条 河南能源监管办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能质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并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以及配合并网调试和验收等服务。
(二)电网企业应当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
,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第七条 河南能源监管办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能质量情况实施监管。光伏发电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电网可靠运行。第八条 河南能源监管办对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情况
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办理并网手续的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要在
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按照要求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在电费结算方面,《细则》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自行变更上网电价进行电费结算。在光伏发电补助资金发放方面,要求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核定
售电合同。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自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