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稳定发展,需完善现行补贴方式,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企业通过绿证交易获得
03日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财建〔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
,假期闲来无事,大家再细品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非水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
将在补贴优先兑付、新增项目规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成本变化情况,及时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形成机制。
(三)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配额制下的
事件:2020年1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点包括:1)要求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内蒙古电力公司3月底前公示各省级区域2020年
2020年1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点包括:1)要求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内蒙古电力公司3月底前公示各省级区域2020年风光发电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确保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落实到位。
【附相关的原文】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财建〔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
。各省级电网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及其他政策法规规定,通过挖掘燃煤发电机组调峰潜力、增加电网调峰电源、优化调度运行方式等,提高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确保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落实到
2020年春节前夕,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由于本次疫情传染性较强,各省市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延后城市复工时间,以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的疫情扩散和蔓延。部分省市将复工时间延迟到2020年
2月9日24时之后复工,较原定计划复工时间延后一周左右。
2020年1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表示面对当前疫情问题,电力企业要坚持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电网企业负责 经营范围内的补助项目清单,报送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 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布。
第七条享受补助资金的光伏扶贫项目和公共可再生能 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纳入国家光伏
发挥电网并网关口作用,严格按照规划和消纳能力合理安排并网时序。2020年风电项目有望在保证消纳的情况下,迎来风电抢装高峰。海上风电项目各省对照已公示的2020年底前可建成并网、2020年底前可开工建设
股份。
风险提示:2020年政策正式落地不及预期,疫情发展超预期。
疫情难改风光全年高景气
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各省复工时间延后。2020年春节前夕,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国家电网各省公司发布了关于将暂缓或延期各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国网西藏
电力公司
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国网辽宁省电力公司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国网河南省电力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要会同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及时测算论证经营区域内各省级区域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报国家能源局审核后于3月底前及时对社会发布;做好新建风电
项目建设。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有关要求,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等各项建设条件的基础上,积极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