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便通过可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案,并将于2012年7月起实施。根据这一法案,电力公司有义务购买个人和企业利用太阳能、风力和地热等方式生产的电力,以鼓励并普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加强中国光伏业持续竞争力
风电、生物质能、水电及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方的证书。这些证书可允许进行电力交易,特定的客户或电力经销企业有义务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部位于印多尔的M and B Switchgear是一家变压器制造商
削减上网电价( feed-in tariffs)以来,就没有新的兆瓦级工厂出现了。
阿德里安派克强调,英国目前对太阳能产业的支持是正确的,Anesco将使用上网电价和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
Anesco太阳能有限公司是英国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商,该公司首席执行官阿德里安派克表示Anesco正计划在英国建设一个50MW的大型太阳能电站。阿德里安派克在一封邮件里表示,其中
的市场。可是,为什么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至今未能施行呢?主要原因在于电网企业的利益平衡问题、可再生资源不平衡问题、配额的确定和分配问题以及技术问题。如果电网企业有种种理由来免除自己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任
地区间的交易制度。由于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不均,要完成所谓的配额,许多中东部省份需要向西北部地区购买额度。问题在于,此类配额交易涉及众多环节和待解难题,各省之间买卖可再生能源电量的价格该如何确定
电气的特别措施法》(简称《可再生能源法》),该法案将在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的核心在于固定价格买取制度,该制度规定电力公司在一定期间内,有义务利用国家制定的固定价格,购买可再生能源发电,以期
,该制度规定电力公司在一定期间内,有义务利用国家制定的固定价格,购买可再生能源发电,以期鼓励更多企业或个人进入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尽快形成一定产业规模。 陈锐介绍,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
拥有一定额度的可再生电力,并且在其总发电量中占一定的比例。为了履行这一义务,他们可以通过直接从太阳能电力生产商购买电力或购买太阳能可再生能源证书(RECs)。目前比例设置为可再生电力平均占总发电量的
,他们可以通过直接从太阳能电力生产商购买电力或购买太阳能可再生能源证书(RECs)。目前比例设置为可再生电力平均占总发电量的0.25%。对于一个连接到电网的发电企业,如果每年发电100MWh,就有义务
可再生能源购买义务(Renewables Purchase Obligations),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证书市场的发展,并分享更多有关支付安全机制方面的附加信息,包括付款违约的可能性。印度储备银行
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协议》正式生效。为履行相关义务及表明姿态,欧盟、日本以及未签署协议的美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均推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推动了光伏产业的发展。(1)日本日本多年来一直积极开发
计划之称的消费刺激计划。(2) 德国德国是一个资源紧缺的能源消费大国,为了缓解对能源进口的依赖,德国政府一直重视太阳能产业的开发与利用。2000年德国政府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以法律保证企业和居民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