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纳入该目录系获得补贴的前提条件;而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不再按目录制管理,项目完成并网发电即可按电量享受补贴。因此,非自然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存在垫付补贴一说。
二
,里面的问题却并不简单。今天,阳光所新能源事业部谢嘉庭律师为您分析解读。
一、电网企业垫付的应为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国家能源局在其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实施。违规开工、建设项目,将不能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附:《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由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于今年3月份印发。
来源:新华网
关于“说
,重点核对“未关联贫困户、投资规模和发电量不相符、户均配比超标、申报指标与批复指标不一致”等信息,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合规,避免因填报不规范导致项目不能纳入补助目录。
各地扶贫办、发改委对之前录入
6月11日下发的《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中有一项重大变化: 可再生能源接网工程项目,包括之前已经纳入补贴目录的工程,未来将不再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补贴
系统、尚未建设的项目,在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基础上进行重新核定,新建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项目暂缓建设,待国家光伏扶贫政策进一步明确后,再行研究确定是否继续组织实施。违规开工、建设项目,将不能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6月15日,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和《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建〔2013〕390号)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并在财政部网站上予以公布。
在财政部网站上公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
6月1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容量
6月1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符合
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其中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公用独立系统项目,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其中,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作为可再生能源中
2018年6月11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 财建〔2018〕250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对第七批光伏补贴项目进行了公示! 其中河北省
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就重申:已纳入和尚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可再生能源接网工程项目,不再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给予补贴,相关补贴纳入所在省输配电价回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和《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要求,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并在财政部网站上予以公布。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现有农林生物质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国家电价支持政策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