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千瓦时,全部为可再生能源电量。 七、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区)落实情况 浙江。2018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827亿千瓦时(含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20亿千瓦时),实际消纳量占
,共同履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通过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向其他市场主体购买消纳量或绿色电力证书,正常情况下可完成消纳责任权重。对于确因用户自身原因未履行消纳责任权重的情况,在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体
,降低非技术成本,我们就可能迎来去补贴项目的更大规模化发展。同时,希望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去推动平价上网项目的进一步发展,例如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机制和政策,来获得可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两种替代方式完成消纳量。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因此明确将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作为完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主要方式,同时,考虑到各类义务市场主体可能存在
化和交易制度。此外还考虑了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能耗考核等制度的衔接。 核心制度设计 设定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权重有两个维度,一是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全部可再生能源)和非
可通过两种补充(替代)方式完成消纳量。一种是向超额完成年度消纳量的市场主体购买其超额完成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双方自主确定转让(或交易)价格。另一种是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
),双方自主确定转让(或交易)价格。 (二)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 通知强调,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是指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
的,但是发电企业是可以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的,这个是发电企业可以出售的。如果是它卖出这个证书的话,它不能够进行两次计算,所以这个消纳量在当地这个市场主体,肯定是不能够再二次出售的。具体这个细则我们
消纳量。 (一)向超额完成年度消纳量的市场主体购买其超额完成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简称超额消纳量),双方自主确定转让(或交易)价格。 (二)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绿证对应的
消纳量、自愿认购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完成消纳量。 从之前的配额制改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以后,更能体现政策的主要目的和作用,即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在该政策的推动下,未来风电和光电的消纳环境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