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要求,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本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工作按照能建尽建的整体思路将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纳入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请项目单位依法依规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在确保安全的
规模达825MW。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光伏发电竞争优选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
年度及十四五期间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定。每个申报项目规模不得超过10万千瓦,且同步配套建设备案规模10%的储能装置。
3.江西
3月19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
1月29日,青海省能源局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积极推进储能和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实行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新建新能源项目,储能容量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量的10
的新需求,瞄准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加大创新投入力度,坚决走好创新这一步先手棋。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应用背景下能源电力供给的新模式,全面推进数字化和智慧能源、综合能源服务、储能、氢能等新业态发展,加快
碳战略对能源电力行业的重大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窗口期。作为目前我国碳排放占比最大的能源电力行业,改变以煤炭为主的高碳能源电力结构,转向
超过装机容量为46.51GW的水电站,成为印度规模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来源。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印度所有能源的总装机容量为390.17GW。包括大型水电站在内的可再生能源的总装机容量为
根据Mercom公司的印度光伏项目跟踪系统、印度中央电力局(CEA)以及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MNRE)的调查数据,截至2021年10月31日,印度光伏系统的装机容量已经达到46.8GW,已经
5.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制订《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全社会、责任主体的消纳责任,建立消纳责任权重的监测、统计、考核和奖惩机制。将风电、光伏及沼气、秸秆等生物质能
先进技术的价格机制,降低认购成本。构建绿电积分与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碳排放量、能耗的抵扣机制,积极开拓绿电积分在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贸易领域的应用场景。
7.加快建立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识和
利用率92.4%,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任务要求,努力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持续推动新疆光伏、风电行业高质量发展。
负责做好本省(区、市)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与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之间的上下联动,根据本省(区、市)可再生能源规划、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以及区域内电网消纳与接入条件等,合理确定光伏电站年度
、区域光伏项目开发、县域开发、综合智慧能源、技术联合创新、新能源电力交易、国际业务等领域进行全面发展合作。签约前,双方进行会谈并达成深度共识。
3、10月21日:国家电投与特变电工签署战略合作
协议,双方将本着"长期合作、相互支持、互惠互利、互动发展"的原则,全面贯彻和落实"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发挥
全球规模最大的清洁能源电力体系。中国愿与东盟一起利用好地区的资源、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推动区域能源合作全面提质升级。此外,中国愿与东盟一道,推动建立中国-东盟绿色金融体系,建立区域共同认可的绿色金融项目支持原则和评估框架,降低金融风险以及项目资金成本,促进可再生能源合作及项目建设。
可再生能源规划提出的相关目标,按照责任共担原则,建立和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机制,每年初滚动发布各省权重,同时印发当年和次年消纳责任权重,当年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各省按此进行考核评估,次年权重为预期性
指标。
第三章 确定年度开发建设方案
第七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省(区、市)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与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之间的上下联动,根据本省(区、市)可再生能源规划、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