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及国家规定的不受年度规模限制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 二连浩特市区域内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采取优选方式进行,优选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百分制打分
年度建设实施方案,上报自治区发改委汇总。
第三章 评优条件
第六条 参加评优的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参与评优的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
903号)文件精神,特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二连浩特市区域内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是指除二连浩特市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及国家规定的不受年度规模限制以外的项目。第三条
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万元;无违约失信行为。第七条参与评优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投资主体必须符合第六条内容;具有明确的场址坐标和用地协议,土地部门对该
》(内发改能源字903号)文件精神,特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二连浩特市区域内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是指除二连浩特市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及国家规定的不受年度规模限制
条件:参与评优的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万元;无违约失信行为。第七条 参与评优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投资主体必须符合第六条内容;具有明确的
《关于2015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显示,2015年弃风限电形势严峻,全国弃风电量达到了339亿千瓦时,比2014年增加2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高达169%。弃风弃光是指风电
,可再生能源外送受限。目前,甘肃省尚未建成专用特高压电力外送电网通道,特别是河西新能源富集区网架相对薄弱,新能源电力外送能力有限;三是新能源大而不强问题突出。2015年,风电弃风率近39%;光电弃光率
,确定项目建设投资主体。第五条坚持择优确定投资主体原则,采用优选方式进行资源配置,评优标准实行百分制。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参加评优的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
项目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358号)文件要求,实施方案批复后纳入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第十四条项目建设期内投资主体(含股东、股权
主体。第五条坚持择优确定投资主体原则,采用优选方式进行资源配置,评优标准实行百分制。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参加评优的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
《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358号)文件要求,实施方案批复后纳入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第十四条项目建设期内投资主体(含股东、股权比例)及主要
,确定项目建设投资主体。第五条坚持择优确定投资主体原则,采用优选方式进行资源配置,评优标准实行百分制。第三章 申报条件第六条参加评优的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
本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358号)文件要求,实施方案批复后纳入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第十四条项目建设期内投资主体
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万元;无违约失信行为。第七条 参加评优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应具有明确的场址坐标和用地协议,土地部门对该土地性质
建设规模、技术、资金、管理、业绩突出的企业。第六章 项目监管第十三条 取得本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358号)文件要求,实施方案批复后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上报自治区发改委。第三章 评优条件第九条 参加评优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参与评优的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万元;无违约失信行为
第十二条 取得年度建设指标的光伏发电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358号)要求纳入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第十三条 取得年度建设
条件第九条 参加评优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参与评优的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万元;无违约失信行为。第十条 参与评优的项目须提供以下
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国家年度建设指标评分标准》。第五章 监管第十二条 取得年度建设指标的光伏发电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358号)要求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