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指标自行计算,国家不再统一发
1、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
国家不再统一发年度指标,而是由各省根据:1)国家给的消纳权重、2)本省用电量,自行计算出保障性规模;超出保障性规模的
可再生能源条件,如北京、上海等直辖市,自身完成每年的消纳权重压力大,可在其他省建设,在北京消纳,规模根据长期协议中的交易电量进行规模换算。
3、并网多元保障机制
保障性规模: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
和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城际区域,深入推广电动汽车快充、换电等技术,针对公交、物流、环卫、摆渡车等场景,加快推动专用电动车替代。
在水上交通方面
国家电网加强长江岸电布局建设;在沿海、沿湖、沿运河
客户节省了电费、燃气费,减少了扰民的空调噪声,提高了生活质量。
未来,我们还将探索能源托管和股权投资等商业模式,拓展能源供给方式,引入可再生能源。苏州供电公司相城供电服务中心首席能源管家俞晓文说
可再生能源占全部电力消费的比例均数倍于我国,我国至今比例最高的内蒙古电网也仅仅相当于美国全国平均水平,与欧洲平均水平尚有距离。然而他们却早已解决了弃风弃光问题,其完善的市场机制是他们和我国最主要的差异
的问题。
用户负荷也一样。现今经营惨淡的有色金属产业是用电大户,以电解铝为例,消耗14000度电可得一吨铝,毛利约1000-2000元,平均耗一度电获毛利约7分至15分。让他们某个时段少用点电,少
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到2025年达到16.5%左右。
《通知》要求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按照目标导向和责任共担原则,制定发布各省级行政区域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本区域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积极推动本省(区、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跨省区电力交易,确定本省(区、市)完成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年度
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到2025年达到16.5%左右。
2、关于新增规模
按照目标导向和责任共担原则,制定发布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
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到2025年达到16.5%左右。
二、强化可再生能源
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
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到2025年达到16.5%左右。
二、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
按照目标导向和责任共担原则,制定发布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方氢气需要 5.2度电,用电成本为 0.63 元;制氢设备的折旧、人工、辅助等,每标方氢约 0.07 元。每方氢气的成本可控制在 0.7 元,与目前化石能源制氢成本每标方 0.6 元接近
供氢主体,中国的电解水制氢率先采用可再生能源,据中国氢能联盟发布的白皮书显示,到205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电解制氢将占氢气供应结构的70%。
我国光伏历经十余年的快速发展,一毛钱一度电已经成为现实
3月15日中央财经会议上指出,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时代的浪潮儿。在此之前,2月10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
征求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文件将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的目标具体落实到每一年的消纳权重,同时也将消纳责任权重纳入对各省市的考核。这表明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不是一味的追求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较2012年增长14.6个百分点,发电量达到2.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9.5%,较2012年增长9.5个百分点
当前,电网消纳新能源的能力仍然有限,普遍采用电源调电源的方式,即依靠火电维持电网稳定,进而实现不稳定电源的入网。未来,电网需要成为多种储能方式+灵活、智慧调度能力构成的新型电网
。在电源侧的重点在于中长时间尺度储能技术以及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主动支撑技术。希望通过这些技术解决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功率波动问题。
在电网侧,重点专项主要布局在短时高频储能技术和特大交直流混联电网安全
高效运行技术,通过这些技术解决电网实时功率平衡的需求。
在负荷侧,超长时间储能技术和智能用电与供需互动技术是主要方向,以此提高分布式清洁能源发电的消纳水平。
谈到2021年的储能和智能电网重点专项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