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州区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指出绿色化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
鼓励制造业企业创建绿色工厂
碳排放。
对已完成可再生能源改造项目的申报主体,按照项目总装机容量(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效功率的总和):
100KW(含)至300KW的,最高补助20万元;
300KW(含)至600KW的
较2015年增长41.2%、17.5%、8.1%、7.5%。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十三五末期,全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287万千瓦,较2015年增加2136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
,主要原因是发展方式倚能倚重,产业结构重型化、能源结构高碳化特征明显,能源和原材料工业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存量大、比重高,可再生能源成为主体基础能源仍待发展,对冲降碳作用尚不充分。自治区碳排放总量
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采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加快部署光伏+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推进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
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采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加快部署光伏+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推进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
可再生能源制氢试点。(责任单位:省能源局)支持氢气储运装备研制及产业化,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液氢储运、固态储存以及管道配送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及工程示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三
氢燃料电池车辆,执行国家、浙江省、各地市关于免限行、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等相关措施。(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三)强化要素保障。将加氢站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做好加氢站建设项目用地
、项目性质和适用范围
光伏复合项目属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通知适用于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新能源发展战略部署,纳入各级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光伏复合项目,按照本通知执行。本通知下发前已完成立项备案
11月3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引导云南省光伏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和健康发展。该通知适用范围包括纳入各级可再生能源
的推广。充分利用当地光、生物质、水源等可再生能源,结合已建、拟建新能源电源项目,提高能源自给率、清洁化水平;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节能降耗,推广绿色建筑和集中供暖/冷;助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推动
屋顶以及工业园区、商业区闲置屋顶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安装比例不低于《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建设项目以自发自用,余额上网方式接入电网,以屋顶租金或电价优惠
光伏(风电)项目,另外优化如皋市能源现状,为全市发展提供建设性的综合能源及产业规划。
第三阶段加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实施和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的推广。充分利用当地光、生物质、水源等可再生能源,结合已建
、商业区闲置屋顶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安装比例不低于《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建设项目以自发自用,余额上网方式接入电网,以屋顶租金或电价优惠的形式共享
光、生物质、水源等可再生能源,结合已建、拟建新能源电源项目,提高能源自给率、清洁化水平;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节能降耗,推广绿色建筑和集中供暖/冷;助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推动电动车绿能充电桩等
、商业区闲置屋顶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安装比例不低于《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建设项目以自发自用,余额上网方式接入电网,以屋顶租金或电价优惠的形式共享发电收益
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17部门近日联合发布《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方案》要求,全力做好气源电源等供应保障。鼓励各地积极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
,按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