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了解到,由于政府和行业参与者之间的协商仍在进行中,因此该计划下可使用的碳信用额的完整规定标准仍在制定中。但是,国家能源局的最新消息是政府首次表明它可能认为是高质量的碳信用额度——至少必须
告诉《海峡时报》,政府必须谨慎对待他们允许公司在减少其碳税义务时计算的信用额度的种类。她补充说:“如果标准定得太低,那么公司可以简单地将质量差、价格低的信用额度交给政府,而不是投资于去碳化项目。”碳信用
8月30日,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印发《合肥市“十四五”能源高质量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的能源保供目标:全社会发电总装机达到1195万千瓦左右,天然气装机260万千瓦,可再生
能源装机达到449万千瓦,其中光伏装机400万千瓦。电力生产量352亿千瓦时,一次电力生产量增加到62亿千瓦时。低碳转型目标: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提升至37%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市总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
8月27日,由清华大学、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指导,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中国经济出版社主办的第二届清华大学“碳中和经济”论坛在北京开幕。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
服务水平。二是要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强化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加强消纳责任权重评价考核,建立健全消纳长效机制。三是要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机制,健全开发管理机制,完善全额保障收购制度,完善价格
改革委、省能源局等部门正积极探索适合储能发展的运行机制和交易模式。一是持续遵循最新电价政策。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我省将严格遵循销售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扩大
8月24日,青海省能源局在“关于加强海南州清洁能源产业建设的建议”——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224014号建议答复的函上表示,一是第一批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中,海南州640万千瓦现已
8月27日,由清华大学、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指导,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中国经济出版社主办的第二届清华大学“碳中和经济”论坛在北京开幕。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
服务水平。二是要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强化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加强消纳责任权重评价考核,建立健全消纳长效机制。三是要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机制,健全开发管理机制,完善全额保障收购制度,完善价格
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推动建设基于区块链等技术应用的交易平台,研究适应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存量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与大电网开展交易的体制机制。国家能源局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国家能源局网站8月25日消息,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国家能源局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方案提出,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发电就近参与市场交易,推动分布式发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
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近期,光伏行业出现阶段性供需错配、部分供应链价格剧烈震荡等情况,个别环节出现囤积居奇等苗头,有的地方出现割裂市场、区域封闭等问题,亟需深化行业管理
能源发展目标。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分布式光伏已经成为当地减少碳排放、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的重要方式。从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看,分布式光伏装机占比逐年提升,2021年首次突破50%,达到53%;2022年上半年
,分布式光伏发展迎来了黄金时代。据不完全统计,仅2022年上半年,就有十余项来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的支持政策陆续出台,各省也纷纷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提出颇为积极的“十四五”阶段可再生
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70号)、《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联合下发
延续性不强。2)后续硅料降价时,如果仍然以超出市场价格的采购,面对后续审计,往往需要花很多时间解释。而如果主管部门进行背书,这些都不再成为问题,而是一个很好地创新模式。近年来能源局等主管部门出台政策越来越
终究因为核心利益相关,最终没谈妥。但彼时业界还想不到这场“离婚案”对行业带来的震荡。2020年8月,多晶硅价格暴涨之际,笔者在拙作《定价权之争:光伏新供应链时代》中呼吁,各界应建立长期机制来稳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