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贵州省能源局就《贵州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文件:1)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符合绿证发放条件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目前
》(发改体改〔2022〕1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推动电力交易机构开展
、挂牌、集中竞价等多种方式开展绿证交易,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绿证与绿色电力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消费。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有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体改
7月10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贵州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包括符合绿证发放条件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文件还指出,风电发电企业
。发电企业要应发尽发、多发满发,煤炭企业要全力保障电煤供应,电网企业要坚决守住民生用电和安全生产底线。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此前在国家能源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统筹电力系统的
6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通知指出,电网企业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按如下原则执行:(一)优先足额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
符合拨款条件的项目如为2022年1月1日以后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拨付资金时可将其2022年以前年度电量对应的补贴考虑在内;(七)对于发电小时数已达到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补贴资金拨付至
规定享受补贴。同时,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三、省级财政部门和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管,及时纠正审计以及各类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于涉嫌骗补及违规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应暂停
6月28日,中央财政部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图片根据通知,本次下达金额合计约26,9亿元。此前,在2022年11月15日,根据财政部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
论坛嘉宾现场致辞(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论坛嘉宾现场致辞(华北电力大学新能源学院院长李美成)论坛嘉宾现场致辞(隆基绿能中国地区部副总裁姚丰)6月21日,中国电力建设发展大会
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华北电力大学新能源学院院长李美成、隆基绿能中国地区部副总裁姚丰受邀出席并致辞。论坛嘉宾现场演讲(国家林草局荒漠化防治司原副司长、中国治沙学会副会长胡培兴)论坛嘉宾现场演讲(干旱区防沙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指出,广大农村地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是落实碳达峰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的重要增长极
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将清洁能源产业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有机结合,为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董万成此前在2023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山区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开发,按需配置新型储能,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打造海岛、农村分布式“风光储”智能微电网。全文如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
能源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七)探索打造“风光储”微电网。在海岛、山区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开发,按需配置新型储能,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
、探索打造海岛“风光储”微电网在海岛、山区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开发,按需配置新型储能,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打造海岛、农村分布式“风光储”智能微电网。3、开展“源网荷储
要电力用户,建设安全可靠移动式或固定式新型储能电站作为应急备用电源。(省能源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七)探索打造“风光储”微电网。在海岛、山区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结合
5月30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召开部分省市节能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坚决杜绝以节能、“双碳”为名搞“拉闸限电”。深挖节能潜力,推动煤电、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实施锅炉
、电机、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电等设备更新升级。会议详细报道如下:5月30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召开部分省市节能工作座谈会,梳理“十四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展,分析当前面临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