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1月23日消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当天正式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此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中,补贴项目预算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补贴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10亿元总额组织
2020年开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相继发布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
各方意见,正在修改完善。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管理办法。未出台管理办法以及未按照管理办法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规模范围的项目,将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政策。 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
2月3日,中国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坚持以收定支原则,新增补贴项目规模由新增补贴收入决定,做到新增项目不新
欠;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补贴收入、减少不合规补贴需求,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凡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
此外,1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
2020年开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相继发布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
、国家能源局在不超过年度补贴总额范围内,合理确定各类需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增装机规模,并及早向社会公布,引导行业稳定发展。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
不合规补贴需求,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三是凡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四是部门间相互配合,增强政策协同性,对不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分类管理。 三、2020年新增补贴项目确定办法 自
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由财政部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补助资金年度收支预算。 第四条享受补助资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本办法印发后需补贴的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以下简称新增
。 此次政策确立了补贴发放规则和办法,意义重大,且意味着存量项目业主可以采用相关金融工具盘活存量资产,电站价值重估启动。同时财政部规定自2020年起,所有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均采取以收定支的方式确定
2020年无法重启。
1月22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一新政因涉及对光热发电的补贴政策,在行业内引起巨大反响。
随之
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事实上,该新政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拟定的是2020年12月31日前,得益于诸多行业人士的积极努力,最终多争取到了一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