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煤电机组“清零”。新增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能力2.5亿平方米,完成清洁取暖“双替代”改造548万户,实现我省北方地区散煤取暖基本“清零”。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2755万千瓦,年均增速超过45%,全省
可再生能源供热相关标准和规范,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加强与电力市场、碳市场衔接。推动健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以市场化的方式支持新能源、储能、氢能
可再生能源。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促进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鼓励重卡、船舶使用LNG或氢能替代燃油。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开展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新型
径,构建城乡统筹、多能互补的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
三、强化政策保障和能源监管
加强能源低碳转型政策保障。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机制,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供热相关标准和规范,不断完善
,加快完成供热机组改造;对纳入规划的跨省区输电线路和具备条件的支撑性保障电源,要加快核准开工、建设投产,带动装备制造业投资。12.启动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加快
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化考核频次,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标完成进度问题限制企业正常用能;落实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加快确定并组织
为可持续航空燃料。
二、建筑、工业、电力低碳技术
BEIS宣布投入1.16亿英镑支持开发创新绿色技术,以提高建筑物能效、减少碳排放,并提供更清洁的发电和供热方式。具体包括:
1、直接空气碳捕集和去除
生物炭的试点;④示范一种电化学技术,将可再生氢的生产与提高海水碱度结合以去除CO2;⑤废弃木柴的热解技术开发,用于生产生物炭、建筑材料及供热;⑥生物质气化制氢与碳捕集相结合的紧凑、模块化系统设计开发
,有效改善局域电网负荷特性,增强系统对新能源的适应性。推动多能互补发展,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提升外送通道利用率和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
原文如下: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能源发展
、地热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以较少能源消费支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能源需求,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推动全社会形成节能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3.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注重
预警。 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热泵供热制冷、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加强空气源热泵热水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系统应用。结合未来社区建设
瓦;力争对30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进行供热改造。全区新建煤电机组平均设计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达到305克标准煤/千瓦时左右;3.建筑领域:大力发展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
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绿色建材推广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30%;4.交通领域: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及
八纵路网全部打通,中心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922万平方米,城市供气普及率达到86%,城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6.7%。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50公里、城乡供电线路1239公里,实施重大水利工程11项。我旗获
品质。新建改造市政道路5.3公里、城市绿地64万平方米、巷道硬化10.5万平方米,实施平房区居民集中供热1000户,完成13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提升和5.4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
建设。18.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逐步淘汰车用汽柴油,推进油品减量发展;配合传统能源调峰保障,优化现状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将使用可再生能源供能方式纳入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
,作为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内容。制定节能减排改革创新政策在城市副中心先行先试的支持政策,探索氢能利用、智慧化供热、多能耦合等应用场景,大力推广综合智慧能源服务项目。大幅提升外调绿电规模
规模化发展,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支持建设可再生能源供能系统,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在交通领域,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
的制度和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能耗、碳排放管理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