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推动陕北湖北配套光伏、风电项目建设,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争取一批新能源项目与线路工程同步投产,积极谋划集中式储能项目。
全文如下: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推进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加快陕北至湖北特高压输电工程及配套电源项目建设,扩大主网外送和西电东送电量。加快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推动陕北湖北配套光伏、风电项目建设,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吉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10号)、《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10
》、《吉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10号)、《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10号)及省级预算管理
,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第七条【经费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节能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
第六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下列项目:
(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三)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四)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
(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4〕111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
改革委等级认定的,区发展改革部门不再另行认定,以市发展改革委首次认定的等级为准。(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第六条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扶持】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项目,按以下规定
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我局出台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了专项资金。该《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分别于2010年、2012年、2014年、2017作了修订,最终形成了《办法
到2025年,江苏省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装机容量达500兆瓦,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5000万平方米,新增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3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建筑能源比例达到8%。
为
绿色发展新格局。
到2030年,全省绿色城乡建设取得重大成效,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完成碳达峰任务。
同时,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深入挖掘建筑
4月20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推进碳达峰目标下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深入挖掘建筑本体、周边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潜力,推动
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装机容量达500兆瓦,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5000万平方米,新增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3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建筑能源比例达到8%。
原文如下:
省住房城乡建设
4月20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进碳达峰目标下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省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做出重要政策指引。
《指导意见》提出:深入挖掘建筑本体、周边
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潜力,推动太阳能光热、光电、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在城镇建筑中一体化应用。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
合作,建设风光储一体化的新型终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推进光伏+储能、光伏+智慧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支撑国内重点用户优先使用。推广异质结电池技术,在张家口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与相关光伏企业合作建设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支持,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支持技术研发、生产制造、示范应用和基础设施等建设,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招商和落地。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
、可再生能源应用、能源监管体系建设、绿色建材、建设科技进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方案》还提出了六项工作措施。
全 文 如 下 :
关于印发西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
部门)
(五)可再生能源应用。拓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范围,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医疗卫生、学校等公共建筑,应优先采用至少一种可再生能源;
重点支持在热电联产覆盖不到的区域优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