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航道、不涉及海洋生态红线的海域建设漂浮式电站,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鼓励在养殖鱼塘、虾塘、蟹塘等建设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提高渔业养殖经济效益。(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配合
)分布式光伏开发任务,细化到领域和项目。将光伏发展纳入区县(市)目标考核体系。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三) 强化要素保障
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和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在
为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有关工作部署,去年11月上旬,省科技厅面向全省发布了2021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围绕江苏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科技创新需求,充分
和研究方向:围绕可再生能源和氢能、新型储能、智能电网等重点领域,强化新能源技术攻关;面向钢铁、纺织、化工等高碳行业节能减排需求,加强工业流程再造技术突破;针对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中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开展
发展出台相关政策。
新建浅层地能(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可再生能源区域能源站)示范项目按照示范面积不超过50元/㎡予以补助;太阳能光伏项目按照不超过500元/kW予以补助。原则上单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具体情况自愿申报资金支持方式,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方式。补贴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推广项目,给予总投资额30%的补助;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北京市政府补助基础上给予
近日,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就该通知做了详细解读。 《通知》指出,2021年,省能源局下达云和县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80万元,经研究,决定将该笔资
11月30日,云和县发改委发布《关于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省能源局下达云和县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80万元,经研究,决定将该笔资金用于支持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1年,省能源局下达云和县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80万元,经研究,决定将该笔资金用于支持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日前,浙江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据了解,2021年浙江省能源局下达云和县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80万元,经研究,决定将该笔资金用于支持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
日前,浙江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据了解,2021年浙江省能源局下达云和县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80万元,经研究,决定将该笔资金用于支持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
,包括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2017、2018年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连续两年下调25%,2019年再次下调50%;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下调25
%等。随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水平呈持续下降趋势。
目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基金、农网还贷资金等四项。其中,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防治攻坚模式。坚持绿色供电,形成区外清洁电 力和区内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互为补充的供电方式,多渠道拓展天然气气源,完善天然气供应网络,建设多能互补的供热系统,加快建成无煤区无油区。规范共享交通业态
种养业。利用风能、光能等资源禀赋特点,推进张承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以张承坝上-太行山沿线优质森林草原资源、秦唐沧丰富的 滨海旅游资源和白洋淀、衡水湖等湖泊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打造一批高质量
开发利用新领域,前瞻布局发展新型可再生能源,着力技术创新、降低成本、扩大应用,构建多能并举、协同发力的能源供给体系。积极发展氢能产业,统筹推进氢能安全生产和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开展氢能运营试点示范,丰富
、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精准支持。实施财政百千万引导行动计划,省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投资基金、政府债券,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整合优化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体系,设立绿色低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