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建设计划2022年开工新能源项目共5类、38个,规模合计1455.8万千瓦,分别是国家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清洁取暖配套新能源项目、“揭榜挂帅”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国家能源
、新能源规模700万千瓦。建设年限为2022年至2024年,2022年全面开工,2024年底前建成。二是重点支持清洁取暖配套新能源项目。加快落实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海西州、共和县、同德县
绿色电力消费 比例。鼓励引导企业和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开展清洁低碳能源替 代,创新低碳、零碳能源消费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 省商务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完善建筑绿色用能和清洁取暖
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规 模。结合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 城市建设等工作,持续推动和支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在具 备条件的地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供热设施智能化建设
及系统、智能电网储能电站系统、太阳能空气 调节系统、农村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检测及控制系统、太阳能取暖系统工程、光电建筑一体化技术、太阳能光伏工程过程控制、工程管理及软件编制系统。光伏生产
分布式光伏发展。二、2022年新能源建设计划2022年开工新能源项目共5类、38个,规模合计1455.8万千瓦,分别是国家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清洁取暖配套新能源项目、“揭榜挂帅”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配套
基础上,开工建设项目7个、新能源规模700万千瓦。建设年限为2022年至2024年,2022年全面开工,2024年底前建成。二是重点支持清洁取暖配套新能源项目。加快落实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部署,积极
民用建筑全面推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城镇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建设,加快完善充换电、加氢等
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机制。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供需双方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协商
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科学引导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铜仁玉屏清洁热能项目前期工作,因地制宜推行太阳能、热泵、地热能
市、绥阳县等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逐步推动构建以电气化铁路
容量居全国前列。存量煤电机组中,60万千瓦以上机组占比达到65%,全省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千瓦时,优于全国平均水平5克。完成清洁取暖“双替代”改造548万户。到“十四五”末,我省将新增风电
电能替代,鼓励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推行能源梯级综合利用。推广光伏+建筑,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健全清洁供暖标准体系。在城镇地区推进清洁取暖,推广可再生能源替代农村散
职责分工负责)2.
统筹设计支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机制。按照国家金融政策要求,落实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完善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项目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清洁取暖、电能替代、储能
要通过创新综合能源服务、清洁能源脱贫富民、清洁取暖等发展模式,不断增强适应和引领新变化的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坚持系统思维。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科学统筹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绿色低碳三个
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抓紧补齐煤炭产供储销体系短板,不断完善保供方案和有序用煤预案,切实保障发电取暖等民生用煤稳定供应。(自治区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 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以
、415万贫困户。因地制宜实施取暖设施改造,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3.6%。四是新型能源基础设施蓬勃发展。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智能电网加快建设,2021年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超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