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储能利好政策多频发布,从《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到《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再到《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可以看到,产业在行
用电严格征收等原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入不敷出,存在较大缺口,导致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未能及时获得补贴,已经成为行业广泛关心的重大问题。 一、关于加快发行绿色债券解决补贴拖欠的建议 对此,我们认为
、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交易和调度机构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反馈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河北、江西、广西、重庆等地区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交易和调度机构按照要求认真推进整改工作,及时
,深刻查找并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措施,按时提交自查报告。相关地区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交易和调度机构要积极配合派出机构做好有关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提前准备好现场监管工作组需要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日,国家能源局又就《光伏发电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电网企业与电源企业在新能源消纳中
2021年8月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主要中央发电企业于每月15日前分别将本省(区、市)、本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月开发建设情况(包括新核准容量、新开工容量、累计在建容量、累计并网容量、预计
》(国能发新能〔2021〕25号),提出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多元保障机制。为发挥政策合力,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
可再生能源取得良好发展成绩,并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的背景下,保障并网和消纳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通知明确提出了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合建、购买调峰资源等方式,以及增加并网规模的政策措施和运行
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文件正式官网公布,以市场化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多渠道增加可再生能源
并网规模,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通过自建、合建、购买调峰和储能能力来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提出确认、管理、运行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
可再生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可再生能源消纳的相关要求,在电网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
)鼓励发电企业自建储能或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在电网企业承担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以外,仍有投资建设意愿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鼓励在自愿的前提下自建储能或调峰资源增加并网规模。对按规定
等原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入不敷出,存在较大缺口,导致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未能及时获得补贴,已经成为行业广泛关心的重大问题。 一、关于加快发行绿色债券解决补贴拖欠的建议 对此,我们认为要审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