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江苏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启江苏省今年的市场化规模申报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 :
近日,一则隆基股份的公告引起市场的关注,公告显示隆基收到云南省发改委函件【公告全文详见文末】,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清理优惠电价政策的要求,公司在云南省享有的优惠电价政策和措施被取消,自2021年9月1日
部分项目也已经相继传来新的进展。 2021年11月29日,山西省发改委曾发布《关于首批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的公示》,首批15个示范项目。技术类型涵盖了磷酸铁锂、飞轮储能、液流电池、压缩空气
,按贡献率给予特殊奖励。〔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3.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对数字经济领域世界和国内500强、龙头企业及境内外上市企业来我省设立企业
(集团)总部、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总部的,五年内分别按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0.8%、0.5%给予奖励,每年奖励额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市
,隆基股份发布公告称,云南发改委取消该公司在云南省享有的优惠电价政策和措施,自2021年9月1日起,公司全部用电价格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方式形成,直接与电网企业结算,将对公司利润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截至当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68.60元/股,下跌5.51%,盘中跌幅一度超过6%,总市值为3713亿元。
4月6日,由于云南省发改委取消隆基股份优惠电价政策,隆基股份早盘低开3.58%,盘中跌幅一度超过6%。受此影响,中证光伏产业指数(CSI:931151)早盘低开近1%,开盘后出现小幅跳水,跌幅一度
多能互补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参与本次申报。申报项目应在2023年底前建成并网,2024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 项目申报先经过各市发改委初审,再进入省能源局复审,满足条件的项目由省电力公司进行统一的电网接入
4月1日,江苏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就光伏市场化项目申报条件给出相关要求。
根据文件,本次申报主要为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应选址明确,不涉及
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以及无土地纠纷等。投资企业需在江苏省新能源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形成项目库,项目库分为储备和实施两种类型。
储备项目应具备项目备案证,土地租赁协议,由各市县发改委组织上传项目
4月2日,上海市发改委公布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竞争配置结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海油融风能源有限公司联合体为项目业主,项目中标上网电价为0.302元/千瓦时
3月29日,福建省发改委启动了2022年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申报工作。根据文件,福建省2022年集中式光伏电站的试点项目包含五类: 1)近海养殖渔光互补、2)内陆水面及海上光伏、3)工业园区成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