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印发加大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新能源产业招商。聚焦清洁能源产业,重点引进光伏、风电、氢能、生物质能等全产业链项目,推动
再生能源、储能、新能源应用、维修维护等业态发展,打造清洁能源综合示范区。
原文如下: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关于加大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汕尾市纳入政策扶持范围。2018-2020年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合计安排汕尾市7555万元,以股权投资、事后奖补方式支持5个装备制造业项目。2021年3月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
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21号),明确省财政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十四五期间各地市引进建设先进制造业项目予以支持。省已规划在汕尾市建设海上风电海工及配套装备制造产业基地,目前
应用、绿色建筑和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推广、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的资金。
第三条市财政设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年度额度为500万元。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由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共同负责。
市住建局负责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我局出台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了专项资金。该《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分别于2010年、2012年、2014年、2017作了修订,最终形成了《办法
城乡建设的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强化省级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注重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大力支持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各类项目。
(二十五)强化示范引领。突出海绵城市、宜居示范住区、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
全国最大,建筑碳排放强度力争全国最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构建完整的贯穿设计、建造、运营、拆除建筑全生命周期,涉及房地产业、建筑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村镇建设等各行业的
4月20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推进碳达峰目标下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深入挖掘建筑本体、周边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潜力,推动
太阳能光热、光电、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在城镇建筑中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广热泵分散供暖,提高建筑电气化应用水平。
到2025年,全省
省级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注重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大力支持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各类项目。
(二十五)强化示范引领。突出海绵城市、宜居示范住区、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苏北农房改善、垃圾分类、园林绿化等
4月20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进碳达峰目标下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省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做出重要政策指引。
《指导意见》提出:深入挖掘建筑本体、周边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210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8〕37号)以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
近日,福建莆田市发布国家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
抢抓国家支持新能源发展的重大机遇,以异质结电池生产制造为核心,推动集太阳能电池制造、地面电站、电站运营整体输出
。加速新能源技术成果产业化,对接落地1-2个产学研协同研究机构,适时组织新能源项目技术成果专场对接会。
重点打造异质结电池创新发展产业园区,引进一批硅片、电池组、光伏组件龙头企业,落地5GW异质结电池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相关规划、用地手续;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市本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等相关工作的专项资金保障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指导建材行业绿色生产工作,推动建材行业向绿色化方向发展;
市市场监管
导语
为推动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169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