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0日
杭州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其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二、概念定义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水能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体系。(二)各区、县(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根据市可再生能源相关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或实施计划。(三
运作实施,并通过相关政策措施的有效引导,推动完善光伏企业兼并重组服务管理体系,营造有利于兼并重组工作的政策与市场环境。--规范发展,扶优扶强。强化政策规划导向,结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等的实施,坚持
处理、职工安置及相关税收管理等问题,推动兼并重组工作高效、有序、平稳开展。(三)工作目标立足产业发展特点和现状,以提升行业集中度、培育优势骨干企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为总体目标。到
--市场运作,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化方式运作实施,并通过相关政策措施的有效引导,推动完善光伏企业兼并重组服务管理体系,营造有利于兼并重组工作的政策与市场环境。--规范
,完善产业、投资、财税、金融、商务等政策体系,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中资产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及相关税收管理等问题,推动兼并重组工作高效、有序、平稳开展。(三)工作目标立足产业发展特点和现状,以提升行业集中度
索比光伏网讯: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函〔2014〕19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30日杭州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函〔2014〕19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30日杭州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
加强合作。鼓励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过战略联盟、签订长单、技术合作、互相参股等方式,确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完善产业链结构,重点推动多晶硅企业和电池及组件企业、上游制造企业和下游发电企业等建立深度
所有制兼并重组障碍,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通过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相互开展兼并重组。支持光伏企业以资本、技术、品牌为基础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建立区域性业务合作关系或组成战略合作联盟等。(二
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化方式运作实施,并通过相关政策措施的有效引导,推动完善光伏企业兼并重组服务管理体系,营造有利于兼并重组工作的政策与市场环境。规范发展,扶优扶强。强化政策规划导向,结合《光伏制造
兼并重组中资产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及相关税收管理等问题,推动兼并重组工作高效、有序、平稳开展。 (三)工作目标立足产业发展特点和现状,以提升行业集中度、培育优势骨干企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优化产业区域布局
。
(二)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化方式运作实施,并通过相关政策措施的有效引导,推动完善光伏企业兼并重组服务管理体系,营造有利于
证券机构等通过各种途径予以配合和支持。
统筹协调,综合施策。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完善产业、投资、财税、金融、商务等政策体系,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中资产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及相关税收管理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化方式运作实施,并通过相关政策措施的有效引导,推动完善光伏企业兼并重组服务管理体系,营造有利于兼并重组工作的政策与市场环境。规范发展,扶优扶强。强化政策规划
体系,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中资产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及相关税收管理等问题,推动兼并重组工作高效、有序、平稳开展。(三)工作目标立足产业发展特点和现状,以提升行业集中度、培育优势骨干企业、增强产业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