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南昌市政府发布《南昌市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洪府发【2015】30号)的指示精神,在总结前期全省万家屋顶光伏示范工程在我市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千家屋顶光伏示范工程产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市场公平、引导合理竞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县区发改委、各开发(新)区管委会经发(贸)局、省级万家屋顶光伏示范工程供应商、南昌市万家屋顶光伏工程代理商:为贯彻落实南昌市政府
南昌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择有条件的居民屋顶,继续开展建设户用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力争3年内建设1000户,每户不超过5千瓦,力争完成总量5兆瓦的居民屋顶光伏示范工程。
7月30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一行来海西州调研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发展情况,我州召开太阳能热发电项目专题座谈会。州政府党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