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第三章 改进完善管理方式第十五条(安排供应计划)按照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规定,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测算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时
在工作中使用。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产业用地政策含义)产业用地政策是指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针对特定行业制定的专项用地政策。相关政策清单见附录,并可在中国政府网(www.gov.cn)和国土资源部
。 下一页 第三章改进完善管理方式第十五条(安排供应计划)按照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规定,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测算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时
资格审核,并打印审核结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按格式编制,同时提供电子版)后才能完成报名手续。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
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第三章 改进完善管理方式第十五条(安排供应计划)按照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规定,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测算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时,应当主动征求本地区重点发展产业
,培育发展新动力,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依据国家和部关于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用地政策,制定本指引,供地方各级特别是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工作中使用。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产业用地
)。
10)投标人必须在南度度节能服务网(www.nandudu.com)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投标人安全资格审核,并打印审核结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
,上传相关安全资料至南度度网站(www.nandudu.com)。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
。第十四条综合竣工验收未通过或申报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不予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所属企业及其控股公司5年内不得参与此类竞争性配置活动。第十五条不得限制外地企业参与竞争
索比光伏网讯: 呼伦贝尔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国家年度建设指标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呼伦贝尔市(不含满洲里市)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做好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年度建设
电价附加资金补贴,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所属企业及其控股公司5年内不得参与此类竞争性配置活动。第十五条不得限制外地企业参与竞争;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有价出让项目或以其他非法方式侵害企业
指标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呼伦贝尔市(不含满洲里市)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做好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年度建设计划优选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
企业及其控股公司5年内不得参与此类竞争性配置活动。
第十五条不得限制外地企业参与竞争;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有价出让项目或以其他非法方式侵害企业合法利益。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
。
附件2:
呼伦贝尔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
竞争性配置国家年度建设指标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呼伦贝尔市(不含满洲里市)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做好普通光伏电站
指标优选工作。第十四条综合竣工验收未通过或申报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不予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所属企业及其控股公司5年内不得参与此类竞争性配置活动。第十五条不得限制
附件2:呼伦贝尔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国家年度建设指标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呼伦贝尔市(不含满洲里市)ink"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做好普通ink"光伏电站
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电力交易机构申请变更。业务范围、公司股东、股权结构等有重大变化的,售电公司应再次予以承诺、公示。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售电公司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企业法人及其负责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将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类企业的信用状况透明,可追溯、可核查。第二十五条第三方征信机构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交易机构报告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和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