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的系统性和指导作用弱,项目建设规模和布局一定程度失衡
虽然我国颁布了能源、电力、可再生能源以及风电、太阳能等系列十三五发展规划,但就实施情况看,电力规划的系统性和指导作用偏弱化。规划中提出的风电
、光伏发电的发展规模(2.1亿千瓦、1.05亿千瓦),既远低于实际发展规模和可能发展潜力,也低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建设规模和布局(风电2.4亿千瓦,光伏为1.6亿千
产业布局和建设规模总量资源有限。因此,在能源扶贫工作中,更要突出精准原则,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让有限的资源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一是产业布局上精准。强化规划引领,在十三五能源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
年3月,三区三州的185个县被列为光伏扶贫工程重点区域。2016年10月,国家向三区三州下达光伏扶贫规模5.87万千瓦(主要是云南怒江州),共有2326户贫困户受益。2017年12月底,下达十三五
十三五以来,我国电源结构继续优化,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过35%,可再生能源消纳总体有所改善。但是,为了落实减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比重、推动能源革命的战略任务,我国必须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装机和电量
可再生能源消纳补偿机制,在现货电力市场完全建立前,合理界定辅助服务的范畴和要求,将辅助服务费用纳入电网购电费用,或者作为电网系统平衡成本纳入输配电价中。
01
可再生能源发展和消纳现状
十三五以来
。
亟待制定的行业标准
随着十三五新能源规划的出炉,业内普遍认为光伏发电将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但是在增长的大趋势下,行业也面临着风险。
一般认为,农业光伏用地属于设施农业用地,也就是直接用于农产品
能源局公布的光伏十三五规划,分布式光伏发电将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所谓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以大型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为主要依托的屋顶式发电系统。而在这个大的前提下,规划鼓励以农业
协调发展。
一是加强新能源十三五规划与电网规划、火电等常规电源规划的协调。电网结构、通道规划与新能源布局协调,常规能源与新能源规划相协调,新能源消纳与负荷增长区域相协调。二是在新能源集中地区,建立和完善
瓦时,弃风率4.77%,同比下降8.54个百分比,光伏弃电量4.84亿千瓦时,弃光率6.44%,同比下降0.72个百分比。
(四)十三五期间新能源及电网规划情况
1、新能源发电规划
根据宁夏能源发展
”规划》《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可再生能源规划的出台,为十三五期间,尤其是北方冬季采暖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提出了重要理论指导依据。 当前,我国北方地区
的情况下,各类能源重大项目优先在贫困地区布局建设,并在十三五能源规划调整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四是精准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发动全局共同参与,坚持主动施策、有的放矢,推动定点扶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对待
现状,东莞供电局目前已建立起市镇两级政府间的能源合作协商机制。在市级层面,广东电网公司与东莞市政府签署了十三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由市政府和东莞供电局联合推动东莞电网升级行动,全面加快电网发展和综合能源
建设布局;在镇区层面,该局分别与松山湖、谢岗、麻涌等镇区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把政企合作加强电力规划、综合能源规划作为协议的重要内容,双方共同推动综合管廊的合作投资建设与分布式光伏、分布式燃气、分布式储能等综合能源业务发展。
资源、国家能源规划、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运行条件等因素按年度制定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
第七条 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包括省级电网企业、其他各类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
审议意见的函(常办秘字〔2013〕162号)中,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各省(区、市)应将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作为各地区能源发展的重要
能源趋势以及发达国家能源态势的规划,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规划比例,并要注意到规划滞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包括与实际发展不匹配、土地税收政策不匹配、补贴滞后、电网建设等。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
增强的信心和共识。近日,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在接受中国能源报的专访时如上表示。
提高可再生能源规划比例
记者:您作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亲历者和参与者,对当前的新能源行业有哪些最新的发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