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电力安全监管。构建电力安全指标体系,建立安全审计工作机制,试点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抓好班组安全和新能源安全专项监管,出台《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强化监管体系
年第二批8.25GW光伏发电项目。
(参考《贵州15.9GW光伏项目分配方案》)
9月3日,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未来的风电、光伏项目管理提出
新要求。
(参考《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2月13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就开展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申报工作,做出有关事项通知。
文件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近日修订发布了《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以下简称《规定》《办法》),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
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规定》《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2006年《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
各派出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
电力辅助服务管理,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设,国家能源局对《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进行了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
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试行)》(国能发科技〔2019〕89号)等有关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复核,我局拟将300MW级
报告(包括对光伏场区按照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收益测算等)及可研收口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要求应按照《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GD003-2011)、《光伏发电站
【头条】每月15日前报送数据!能源局印发《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印发《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意旨建立健全光伏电站消纳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
根据《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程序,截至2021年11月底,贵州省能源局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95个,装机1127万千瓦。项目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附件:图片贵州省能源局2021
12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指出,本办法适用于接入电网运行并接受电网调度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及其他光伏发电项目可参照执行。
《通知
本办法计算光伏电站消纳情况,如实完整报送统计数据,未按要求报送、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
另外,为进一步统一光伏电站消纳利用率计算方法,规范光伏电站
光伏项目规范高效审批。根据《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能源〔2014〕450号)和《柯桥区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绍柯政办发〔2018〕61号)文件精神,新建非户用分布式
分布式光伏施工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既有民用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导则》、《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和《柯桥区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绍柯政办发〔2018〕61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