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按新增设备投资额8%提高到1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进一步支持和推动企业的绿色低碳发展。(三)做好项目审批服务,保障优质项目用能。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能耗双控
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类管理,全力确保优质项目用能:一是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0.52吨标准煤/万元的项目,节能审查开通“绿色通道”,全力加快审批进度,保障项目尽早落地。二是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
、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加力扩围。推动就业优先政策提质加力,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64万亿元,其中留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并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三)稳岗就业政策提效加力。一是就业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强化就业优先导向,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17.58亿元,增加51.68亿元
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50%,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90%。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政策受益范围,扩大至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给予企业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底。落实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
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构建统筹兼顾、协调联动发展新格局。——坚持安全可靠、有序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清洁能源消纳与外送并举
依规统筹考虑清洁低碳能源开发以及能源输送、储存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完善能源项目建设用地分类指导政策,调整优化可再生能源开发用地要求,制定利用沙漠、戈壁、荒漠土地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的土地支持政策
、企业社会责任与地方政府储备能力相结合的煤炭储备体系,进一步发挥煤炭储备在能源安全供应中的支撑作用。依托省内骨干能源企业,通过政府直接投资、财政补助,重点在煤炭生产集散地、消费集中地、主要铁路运输节点和主要
清洁低碳、高效灵活发展能力。坚持分类施策、分企施策、一厂一策、一机一策,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并结合电力供需情况合理把握节奏、稳妥有序实施。到2025年底,全省煤电机组平均煤耗小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
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备案和并网项目监测,注重光伏发电、配电网规划建设协同,统筹安排大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保障全市电力供应稳定。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注重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与城市景观和乡村风貌相融合,与
建设,对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充分考虑光伏发电利用要求和条件,在规划、设计阶段进行布设,并与建筑一体验收。鼓励利用机关办公楼宇、学校医院、文体设施、城市展览馆、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机构
%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发生额的1%申请省级专项补助。(市金融局、市财政局负责)14.深入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
留工补助受益范围,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扩大至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县(市、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实施期限至2022年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
发展先行区,继续开创经济繁荣新局面、续写民族团结新篇章、绘就环境优美新画卷、创造人民富裕新生活,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原则。——总体部署、分类施策。按照全国一盘棋要求
,强化对碳达峰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以产业结构
产业集群整合升级。各地根据产业集群特点,对在村、乡镇布局的新建项目,要严格审批把关,严防污染下乡。对现有产业集群,推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施治”的原则,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
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模式。结合园区污染特征分类实施集中治理措施。对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产业集群,开展专项治理。鼓励开展产业集群集中热、汽供应中心建设;同类别工业涂装企业集群
资金预算。资金支付方式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执行,具体金额见附件2。项目代码和名称为Z175060070001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6001
风力发电补助、2116002 太阳能发电补助、2116003 生物质能发电补助。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799 其他对企业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