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2.2019年(第二批)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申报汇总表 3.各区发展改革局联系方式 4.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名单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 (联系人:陈工,18897919856;王科:83123644)
项目备案和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会同区电力公司对申报项目审核汇总后,务必于2019年7月31日前报送我委。针对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出现私自增容、拆除设备、销户、承续等情况,区电力公司应及时汇总并报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要求,现开展
和申报工作,对项目备案和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会同区电力公司对申报项目审核汇总后,务必于2019年7月31日前报送我委。针对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出现私自增容、拆除设备、销户、承续等情况,区
京发改912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
日前,广东东莞发布了关于同意第三十八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复函。原文如下: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报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关于报送第三十八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
资料的函》(东电函〔2019〕1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第三十八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附件)。请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管理办法》(东发改
关于同意第三十八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复函
(东发改电力函〔2019〕29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报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关于报送第三十八期居民家庭
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资料的函》(东电函〔2019〕1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第三十八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附件)。请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管理办法》(东发改
各区发展改革委、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投资咨询公司:
为加强全市光伏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业发展质量水平,根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19〕6号)(沪府规〔2019
、分布式光伏项目(含个人项目)。检查内容为《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中规定的督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是否按照备案信息依法合规实施建设,是否存在实际安装容量与备案容量
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含个人项目)。检查内容为《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中规定的督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是否按照备案信息依法合规实施建设,是否存在实际安装容量与备案
行业发展质量水平,根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19〕6号)(沪府规〔2019〕14号)、《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沪发改规范〔2019〕6号)、《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
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含个人项目)。检查内容为《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中规定的督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是否按照备案信息依法合规实施建设,是否存在实际安装容量与备案
行业发展质量水平,根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19〕6号)(沪府规〔2019〕14号)、《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沪发改规范〔2019〕6号)、《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
网消纳支持性文件;
(2)项目落实用地的支持性文件;
(3)项目备案文件(已备案项目填写);
(4)项目并网支持性文件(已并网项目填写)。
选填项:
(5)其他支持性文件。
2.省级能源
分布式光伏项目:
通道1:可由所在地市区县供电公司或省级电网公司逐个项目出具;
通道2:也可由所在地市,区县供电公司或省级电网公司针对多个项目统一出具。
项目消纳和接网支持性文件可含于一个文件内
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意见》(晋市政办〔2015〕39号)和《关于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18〕7号)精神,经研究,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各乡镇
:3元/瓦。
光伏发电电量补贴:0.2元/千瓦时。
三、申报材料要求(一式3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一)执行晋市政办〔2015〕39号文件政策的补贴户首次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晋城市分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