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问题。三、请上述园区按照专家意见,进一步核实基础数据,完善指标体系,按照方案确定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早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及时实现各项目
索比光伏网讯:工信部联节函〔2015〕450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报来的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实施方案收悉。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
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划分并动态调整本地国有企业功能
创新的氛围,要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改革的典型案例和经验,营造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四是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经济增长的直接动力。针对7月份以来宁夏投资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自治区发改委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一手抓在建项目推进,一手抓新开工项目筹备,近期研究提出了《解决重点项目突出问题任务分工方案》和《下半年
新开工项目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对自治区确定的7+2和三重一改项目,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和时间表、路线图,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推进,及时研究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项目进展情况每月汇总
增长的直接动力。针对7月份以来宁夏投资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自治区发改委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一手抓在建项目推进,一手抓新开工项目筹备,近期研究提出了《解决重点项目突出问题任务分工方案》和《下半年
新开工项目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对自治区确定的7+2和三重一改项目,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和时间表、路线图,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推进,及时研究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项目进展情况每月汇总上报
国家能源局原则同意《宁夏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报来《关于报请审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输配电价试点方案的请示》(宁价商发50号)收悉
。经商国家能源局,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夏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请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抓紧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尽快
索比光伏网讯: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报来《关于报请审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输配电价试点方案的请示》(宁价商发50号)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宁夏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
《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具体内容见附件。二、请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抓紧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尽快拟订首个监管周期(2016-2018年)宁夏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报我委审核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报来《关于报请审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输配电价试点方案的请示》(宁价商发50号)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宁夏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试点方案》具体内容见附件。二、请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抓紧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尽快拟订首个监管周期(2016-2018年)宁夏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报我委审核后实施。三
,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电视电话会后,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同志立即组织在贵州分会场参会的单位召开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省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牵头,一是抓紧按照国家要求,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编制我省配电网建设改造的实施方案;二是组织编制配电网建设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投资)计划。贵州电网公司、兴义市电力公司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编制企业配电网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投资)计划,尽快将项目汇总上报。
机构与项目单位协商,提出退出方案,财政资金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同时退出。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按照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1:1的比例确定,分为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各占50%。其中
,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听取汇报,做出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初步评价;③股权投资机构对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股权估值、入股谈判等工作,形成投资方案并上报产业主管部门。图1 股权投资资助方式申报
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划分并动态调整本地区国有企业功能类别。(五)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改革。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
。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中央企业党组织书记同时担任企业其他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设立1名专职抓企业党建工作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