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试点进展情况,分阶段逐步扩大到35千伏和10千伏,完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准入规则。建立优先购(发)电权机制,形成以市场为主的电力电量平衡机制。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统筹协调外购电力和省内电力
进步、体制改革和重大能源项目实施等举措,有效支撑清洁能源发展,为我省全面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奠定扎实基础。二、发展目标到2017年基本形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框架和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全省能源清洁化
置换,从源头上控制新增用能量,进一步优化增量用能配置。积极探索开展项目竣工节能验收和项目投产后实际能效评估,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从源头上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把新建涉煤项目准入
的竞争性环节电价,不断扩大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主体范围和电量规模,根据国家电力改革和直接交易试点进展情况,分阶段逐步扩大到35千伏和10千伏,完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准入规则。建立优先购(发)电权机制
能源项目实施等举措,有效支撑清洁能源发展,为我省全面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奠定扎实基础。二、发展目标到2017年基本形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框架和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全省能源清洁化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同步预警机制,提高防范控制能力。(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3.营造良好环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探索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构建全省环保综合办公平台。继续推动和完善环保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运用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污染源实施智能化远程监控。建立环境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统一
发电企业准入规则。建立优先购(发)电权机制,形成以市场为主的电力电量平衡机制。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统筹协调外购电力和省内电力,加强我省对外购电量和价格的谈判权,推进辅助服务和调峰补偿机制建设
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9号文,简称9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
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政策措施。二是改革体制机制,促进要素流动便利化。包括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人员往来和运输便利化等5条政策措施。三是调整贸易结构,大力推进贸易方式转变。包括支持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引导
创业门槛,对于边民自主创业实行零成本注册,符合条件的边民可按规定申请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鼓励边境地区群众搬迁安置到距边境03公里范围,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动态边民补助机制,中央财政
,树立能效标杆。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企业、公共机构追逐能效领跑者。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自治区强制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完善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能效准入门槛。(二)实施范围能效领跑者
能耗限额标准,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自治区能耗限额标准体系,不断提高能耗准入门槛。建立能效领跑者指标与自治区强制性能效标准衔接的机制,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效标准体系。4.强化能效领跑者指标运用
》提出,要发挥政策性金融特殊融资机制优势和地方政府组织优势,探索政策性金融扶贫制度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实验示范区如期实现脱贫。积极探索财政资金与政策性金融扶贫资金协同配合机制,推动财政政策与
政策性银行在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探索打造专门承担扶贫开发任务的投融资主体;积极探索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保险、证券、基金等机构金融扶贫合作机制,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引领作用
试点经验,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沿边重点地区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鼓励沿边重点地区与东部沿海城市建立对口联系机制,交流借鉴开放经验,探索符合沿边实际的开发开放
机制,中央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支持。
加大对边境回迁村(屯)的扶持力度,提高补助标准,鼓励边民自力更生发展生产。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加快改善边境地区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因人因地施策,对建档立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