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a)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近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项目中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近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项目中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
) (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有3个光伏项目运行维 护业绩(提供的业绩
等不良行为;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被追究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6) 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及以上盈利
骗取成交、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被追究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6) 经营状况良好
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7质量体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
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
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担任过光伏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证明材料。 3.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工程质量或工期迟延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招标人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