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农用地是否需要申请建设用地手续?答复内容: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已失效,目前尚未有新规出台。在新规出台之前,光伏符合项目的方阵不能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使用农用地需要办理农转用手续。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支持!
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实行增量按月全额退还、存量一次性全额退还留抵税额的政策,提前做好工作准备,确保
,促进房地产交易更加高效便民。四、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十九)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59.加快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时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按照市统一
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现有农房绿色改造,研究推广适合绿色农房建设的关键技术及产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
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61.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受污染耕地、矿区用地等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腾退土地安全利用。(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利用。(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80.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农产品仓储
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因地制宜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先进
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下降6%左右,单位农作物种植面积化学农药使用量下降10%左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实施
还田力度,发挥耕地保育功能,鼓励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开发新材料新产品,提高秸秆饲料、燃料、原料等附加值。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推广清洁养殖和粪污全量收集处理利用技术模式,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
积极开展灌溉器具、渔网渔具、秧盘等废旧农渔物资回收利用。(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推行循环型农林业发展模式。推行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推广
,加快推广“光储直柔”建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统筹考虑减污降碳要求。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鼓励绿色低碳修复,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路线,注重节能降耗。推动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植树造林
与清洁取暖同步实施,因地制宜使用太阳能、地热、空气能、工业余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组织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鼓励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房
新业态发展用地,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盘活利用废弃矿山土地,将废弃矿山用地修复为耕地,经验收合格后,可参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经
: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7.高质高效推进全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主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改善全县
75%设计标准编制并逐步执行。制定超低能耗建筑实施要求及激励政策,推进示范项目有序发展,到2025年,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示范项目面积30万平方米。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
房建设,开展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详情如下: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有关部门
阶段性要求,完善低碳建筑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农宅抗震节能标准等节能减碳标准。建筑领域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和热泵技术应用,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新建政府投资工程
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到2025年,力争完成3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加快推进农房节能改造,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到2025年,新增热泵供暖应用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