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在补贴方面,对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下同)并网的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
/千瓦时电价补助。
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
利用农村独立住宅屋顶或庭院、新农村集中连片住房、城镇高(多)层住宅小区、公寓、保障性住房、别墅排屋等民居建筑屋顶和农村村级组织集体屋顶、城镇社区公共建筑屋顶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实施补贴,市级财政对
乡村振兴在行动
2022年1月5日,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到2025年,建成一批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风电、太阳能
、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占农村能源的比重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壮大,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得到广泛应用,新能源产业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补充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绿色、多元的农村
国补退出空白
12月23日,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制发关于征求《泰顺县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意见的函。
居民(家庭农场)屋顶光伏规模化建设。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不
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0.3元/瓦。
二、地方政府积极参与整县屋顶光伏试点
12月31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
(市、区)达到国家规定的试点标准,即党政机关建筑、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分别不低于50%、40%、30%、20%。2030年底前,试点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试点标准
耐受能力;鼓励在消纳困难的地区配置储能设施。
为推进低碳发展。与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相结合,试点县(市、区)至少优选1个乡镇,统筹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开发,推动一体化解决农村用电、取暖、炊事
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
%。初步统计,规划容量245MW。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景洪市整县屋顶光伏按规划245MW工程EPC总承包进行招标;本工程建设含勘察设计(含接入系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不含光伏组件
屋顶;农村居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计划投资200MW光伏分布式电站,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
2147483647&quality=80&type=jpg" width="640
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了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平变电站、金叶变电站、马市西输变电工程相继竣工投产,还启动了澄江35千伏变电站建设,县域电网日益完善,为屋顶光伏开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上述负责人认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2.2 招标规模: 本项目拟利用黄壁庄镇农村居民可建光伏的屋顶进行光伏电站建设,计划总装机容量为6.6MW。拟利用黄壁庄镇辖区
,包括负责6.6MW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负责与相关方沟通协调并代理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协议签订;施工图与竣工图
物、新建建(构)筑物等屋顶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同时鼓励设施农业、设施畜(禽)养殖业等结合农牧业生产,在大棚、畜(禽)舍等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
(一)推动现有建(构)筑物光伏改造。至2025年底
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特色小镇、开发区(园区)的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农村户用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比例达到30%以上。
(二)实施新建建(构)筑物光伏建设。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
光伏发电。 结合农村住房改善工程。充分发挥光伏发电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与农村住房改善任务相结合,探索因地制宜、整体规模化推进农村居民屋顶光伏建设。要通过制订示范合同文本方式,切实保护农户合法权益。 强化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