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一期项目,实现总装机5.16万千瓦的21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发电,探索推进
产业,推动氢能上下游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全力打造“风光氢储用”一体的现代能源示范基地,提升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原文如下: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2023年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
工业园区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鼓励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配建新能源项目。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定位、产业链配套的重大示范项目,光伏治沙、采煤沉陷区治理、矿区治理等生态保护
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鼓励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配建新能源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31.对符合
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有效提升。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既有建筑宜建尽建。2023年底前,全省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地区,党政机关可建面积的建设比例
1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12大项,116小项工作要求。根据通知,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重点推进国家能源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7500万千瓦以上。重点强调,强化项目用海要素保障。加快完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按要求有序推进“已批未填类”和“未批已填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做好渤中I场址、G场址海上风电
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利用余热余压废热资源。推进集中供热、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建设园区
利用效率。优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结构,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水平。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善配电网及电力基础设施。推进“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建设一批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文件指出,持续跟踪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油气管道、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水电站、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煤电建设和改造
对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火电规划建设情况、重点煤炭企业增产保供情况监管,掌握落实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派出机构要对各地承接国家能源局下放事权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出现没接住、没管好的情况
发电比例不低于20%。2021年底,联合9部委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动
1月9日,住建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254号建议的答复》,对“完善行业和国家标准体系”、“给予项目差别化的电价补贴政策”、“逐步量化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三方面建议做出答复。答复中提
风电基地和“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基地规划范围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有序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加快打造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砻江、大渡河中上游4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
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加快打造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砻江、大渡河中上游4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同步推进其他流域水风光多能互补开发。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
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2021年底,联合9部委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
体系2012年,我部颁布了《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适用于验收合格并投入正常使用的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运行与维护。2021年10月,颁布全文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油气储运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积极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强化
使用。对国家能耗单列的重大项目和原料用能,不纳入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原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