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4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5.2%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
规范管理,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持续压减散煤消费,积极推进城乡居民清洁取暖,减少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等农业领域散煤使用,在集中供热无法覆盖
全过程治理攻坚(四)深化车油路联合管控第六章实施面源污染管控,优化人居环境(一)全面实施扬尘精细化管控(二)完善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及监管(三)实施其他面源污染物排放管控第七章推进大气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一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散煤销售点。推动城乡电气化发展。结合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拓宽电力使用领域,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大幅提高城镇终端电气化水平,实施终端用能清洁电能替代,大力推进城镇以电代煤
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有序推动整县(市、区)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通知还指出,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示范推广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具、新型节能电暖炕等农村
节能设施,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支持建设“光伏+农牧业”项目。详情如下: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探索农牧业安全低碳发展的有效路径,促进农业固碳增效。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开展钢铁、煤炭去产能
重大项目,其能耗量在盟市能耗双控考核中予以核减。盟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严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研究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分析预警,建立二氧化碳
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举措,是指导云浮市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也是编制能源年度计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实施能源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第一章发展环境第一节发展现状“十三五”以来,云浮市深入学习贯彻
、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能源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能源营商环境有效改善、能源节约工作成果优异、能源应急机制逐步完善、新能源产业实现新突破、能源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能源重大项目有效拉动。——能源供应体系基本
、设备、系统集成等配套环节。鼓励龙头企业以商招商引进配套企业,对产业链招商成效突出的企业管理团队或个人择优给予奖励。有关国有投资平台、引导基金、专业化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企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第二条
平台建设,对软硬件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第五条支持分布式应用。支持光伏在城建、交通、农业等领域应用。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工业园区、特色居民区建设光伏发电
企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
第二条推进转型升级。支持存量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对存量企业升级改造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支持光伏制造企业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
目。支持光伏产业链重大创新研发、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平台建设,对软硬件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第五条支持分布式应用。支持光伏在城建、交通、农业等领域应用。鼓励采取合同
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的基础上,对中小微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利率。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再贷款,加快科技型企业奖补政策兑现进度。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十一)加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金融支持
投资措施(6项)
(十五)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项目。重点推进南排工程、海塘安澜工程、九龙汇调蓄工程等重大项目。着力推进一批已纳入规划、建设条件成熟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重大项目储备投资规模30亿元
等配套环节。鼓励龙头企业以商招商引进配套企业,对产业链招商成效突出的企业管理团队或个人择优给予奖励。有关国有投资平台、引导基金、专业化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企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
第二条推进转型
平台建设,对软硬件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第五条支持分布式应用。支持光伏在城建、交通、农业等领域应用。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工业园区、特色居民区建设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一、“十三五”能源发展成效“十三五”期间,遂宁市全面实践并落实了《遂宁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所提出的目标,着力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保障能源供应能力,优化能源结构,通过一系列重大项目
开发利用农村能源,在全市范围内适宜建池农户全面普及农村户用沼气,沼气工程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协调发展,农村省柴节煤炉灶逐步实现升级换代,秸秆能源化利用全面推进。2016年全市新建大型沼气工程1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