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政策精准、服务便捷、群众有感。根据省市精神动态跟进实际工作内容。二、重点任务(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到2027年,全区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
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58辆,到2027年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62辆。(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莲都分局)10.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
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开展科技攻关。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鼓励先进、淘汰落后。二、总体目标到2024年,全县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6.5
。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浙江制造”标准5项以上,培育“品字标”企业3家以上、标准“领跑者”产品5个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5家以上、绿色产品认证企业2家以上。到2027年,全县工业、农业
、农业农村、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地方金融管理、统计、机关事务管理和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第六条【绿色行为规范】
本省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贯彻绿色低碳
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行政等部门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第二十六条【土地节约集约】
县级以上
二氧化碳排放基础统计,逐步建立健全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与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相匹配的基础统计体系。根据《国家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的
。积极探索气候债券、气候信贷、气候保险等气候投融资产品支持碳排放达峰行动。创新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共同支持低碳发展的资金投入方式,积极发展低碳产业基金和低碳金融。深化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加快绿色金融支持传统产业
年,建设成为更高能级、引领带动效应较强的国家级服务经济中心。(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市委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能源绿色转型行动1.着力推动绿色能源
发展。(市发改委、南京供电公司牵头,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5.深入推进终端电力应用。持续推进终端消费电气化,支持“电代油”“电代气”,重点在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领域推广高效节能、灵活互动的
资金18.3亿元。其中,城市有机更新领域资金2.90亿元,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领域资金2.08亿元,先进制造业领域资金1.17亿元,农村农业水利领域资金3.89亿元,文化旅游融合领域资金1.49亿元,民生
结合。开展“政金企”三方合作,延伸拓展温州“科创指数”融资模式,探索瑞安科创企业信贷模式2.0,推动“两个健康积分贷”“技术产权专项贷”等增量扩面,2024年全市科技授信余额突破30亿元。完善科技创新
已批建设用地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等宜装尽装。新建建筑应按规定
前提下,探索利用农村道路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光伏廊道。(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拓展开发模式(六)鼓励因地制宜选择投资开发模式。对于既有的各类
,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5个。(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二)推动多领域装备更新。4.支持农业机械装备更新改造。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大力发展大型
2027年,全区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培育省级以上制造业数字化标杆试点单位40
(改)建新能源货船投用。(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16.加快农业机械设备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淘汰30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加大对农业生产耕
、厦门证监局。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二)实施差别化的绿色信贷和保险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将碳表现纳入授信管理流程,聚焦能源消费总量、碳排放总量、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四个指标,综合生态环境部门企业碳
账户、项目碳评等情况,在定价和授信额度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设置绿色信贷尽职免责机制。加强保险资金对绿色基础设施、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提供增信支持,提升对绿色经济活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