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吨再生金属等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建设。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要求,深入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推广应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加强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利用,构建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处理
节能降碳改造。积极构建现代化循环产业体系、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循环型农业发展体系、循环经济发展支撑体系,规划建设南宁市跨境再生资源产业园。加快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绿色转型。扩大节能、节水、环保、再生
、环保改造、再生资源利用和强链补链延链等项目,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两高一低”项目。实施市级联合评审机制,严把节能和环保准入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督促改造升级。加强节能环保监管工作,巩固常态化工作机制
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推广应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加强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利用,构建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加快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处置,重点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提高
大气污染物监测系统应用,加强环境物联网与大数据建设,实现环境监测数据模型化、精细化、准确化。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重点发展共伴生矿产资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再生资源
回收利用、热能综合利用、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道路沥青和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静脉产业园建设。开展村镇低成本小型垃圾处理成套设备开发示范。支持企业建立再生资源交易平台,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
立体开发产业模式,推进国储林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废旧农用物资回收中的作用,引导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农资产品销售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主动参与回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工程。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高效制冷、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市节水、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项目,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3.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有色金属产业集聚发展,加强铜、铝、铅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永久不锈钢阴极电解、先进双闪铜冶炼、高端碳阳极制备等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
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实施废钢铁、废塑料、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体系。统筹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实施循环经济典型经验模式推广行动。四、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十二)优化
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四)资源循环利用减碳行动1.推动再生资源协同利用。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报废船舶、废铅蓄电池回收拆解企业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责任单位:省发展
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荐一批废塑料、废钢铁、废轮胎等再生资源利用行业规范企业,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
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推动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性强的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动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农村环卫清运网络的“两网融合”,加强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等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