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修订发布《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将可再生能源纳入电力中长期交易范围,提出采用保量保价和保量竞价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包括风电、光伏发电在内的优先发电参与市场交易
%等。随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水平呈持续下降趋势。
目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基金、农网还贷资金等四项。其中,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上网电价或落地电价为含税,含脱硫、脱销、除尘,不含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超低排放电价单独结算的,则不在计算范围;不单独结算的,则在计算范围。
2.发电企业、电化学储能电站在该省(市)的上网电价或落地电价为
其在省(市)购买调峰辅助服务时段内所有合同(包括优先发电合同和市场化交易合同等)的加权平均电价。省(市)购买调峰辅助服务时段内合同不能准确分出的,按照当月该发电企业、电化学储能电站所有合同加权平均电价
市场交易。
对于省内统调光伏、风电机组的绿色电力市场交易电量按照实际交易电价结算。带补贴的统调光伏、风电机组参与市场交易部分的电量,不再领取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或申请绿证,可不计入其全生命周期保障收购
交易电量规定。
发电企业省内机组:
燃煤机组:公用燃煤机组全部参与市场交易。1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年中长期市场交易电量上限(不含优先发电电量)暂按4000小时设置,其中年度交易电量不超过3500小时
》,通知强调,各电网企业按照能并尽并原则,对于具备并网调节的风电、光伏项目,保障及时并网;按照多发满发原则,严格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同时加快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
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建立光热 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的风光热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进一步完善可再生 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到2030年,风电
尽并、多发满发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电网企业按照能并尽并原则,对于具备并网调节的风电、光伏项目,保障及时并网;按照多发满发原则,严格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同时加快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
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
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下同)、农业用户的用电量规模单独预测。
三)确定电网企业市场化购电规模。各地执行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不含燃煤发电,下同)电量继续按现行价格机制由电网企业收购,用于保障居民
、农业用户用电,有剩余电量且暂时无法放开的地方,可将剩余电量暂作为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电量来源。各地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电量,不应超过当地电网企业保障居民、农业用户用电和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规模,不足
的用电量规模单独预测。
(三)确定电网企业市场化购电规模。各地执行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不含燃煤发电,下同)电量继续按现行价格机制由电网企业收购,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户用电,有剩余电量且暂时无法放开的
地方,可将剩余电量暂作为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电量来源。各地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电量,不应超过当地电网企业保障居民、农业用户用电和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规模,不足部分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采购
、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下同)、农业用户的用电量规模单独预测。
(三)确定电网企业市场化购电规模。各地执行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不含燃煤发电,下同)电量继续按现行价格机制由电网企业
收购,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户用电,有剩余电量且暂时无法放开的地方,可将剩余电量暂作为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电量来源。各地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电量,不应超过当地电网企业保障居民、农业用户用电和代理工商业用户
,近年来,包括山西、陕西、内蒙古等也陆续出台政策明确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在今年3月22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的《2021年陕西电网统调发电企业优先发电量计划的通知》中明确要求,领跑者、扶贫、平价新能源项目
。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可再生能源将逐步成为国家的主力电源,现货市场可以通过形成分区、分时段的市场价格,使不同类型的发电机组,在不同时空生产的电力通过价格差异体现各自价值,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而助推能源转型。
促进绿电发展的长效机制。交易电量在非现货试点地区,由电力调度机构予以优先安排,保证交易结果的优先执行;在现货试点地区,为市场主体提供优先出清履约的市场机制。绿电交易优先于其他优先发电计划和市场化交易结算
、现货交易相互衔接,绿电交易优先执行和结算。绿电交易电量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政策衔接,激励广大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绿电交易。绿电交易与碳交易机制衔接,避免电力用户在电力市场与碳市场重复支付环境费用。
8.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