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做好项目运行监管工作。项目投产后,运行能力达不到申报方案提出的生产曲线水平,并由此导致弃风、弃光问题,造成的投资损失由相关企业及所在盟市自行承担,禁止市场化并网项目所发电量反送电网消纳。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4年10月23日
。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自然资源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西藏、青海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试点地区,以
项目,纳入市可再生能源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由市电力公司保障并网消纳,鼓励投资主体按需配置储能。2025年,开展其余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和开发建设。投资主体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装置,出力不低于海上光伏装机容量的
9月25日,北京城市副中心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签订绿电合作协议暨锡盟特高压二期新能源入市交易启动会成功召开,标志着锡盟特高压二期4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成为全国首个跨省区特高压“点对点”绿电交易
绿电交易协议。锡盟400万千瓦新能源送出工程是国家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也是内蒙古自治区特急能源保供重点项目。2023年4月28日,项目正式开工,由国网内蒙古超特高压
9月22日,国电电力蒙西鄂尔多斯采煤沉陷区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组件安装完成三分之二,国电电力内蒙古综合能源全体干部职工锚定目标、尽锐出征,紧盯时间节点,做好施工组织,加强协调沟通,全力以赴保障
消纳,对保障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约57亿千瓦时,可满足200万户居民一年的生活用电,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7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470万吨,相当于植树6.27万公顷,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工商业用户按规定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关注】内蒙古一地暂停办理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近日,国网科左中旗供电公司、科左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暂停办理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其中提到,根据科
左中旗电网分布式电源接入与消纳情况综合分析,分布式电源接入已达到稳定极限,科左中旗电网出现了调节能力不足、反送功率受限、电压偏差过大等突出性问题,暂时不适合分布式电源接入。【补贴】2024年度浙江杭州
。实际上,早在8月底,市场上已有传闻称,一道新能股东可能迎来调整,正在与新的潜在投资者洽谈,意向方来自其他行业。【政策】内蒙古:力推光储充一体化项目,不占用分布式指标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支持“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助力绿色交通发展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七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支持拓展应用场景。重点围绕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等
,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充电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发展,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支持“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助力绿色交通发展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七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
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支持“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助力绿色交通发展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七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支持拓展应用场景。重点围绕高速公路
保障性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确保上网余量全额优先消纳。项目储能部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一条“纳入示范项目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的容量补偿标准和机制享受容量补偿,补偿
超过0.6万千瓦。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应在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备案并开工建设,于2024年12月底前建成并网。要求:全额自发自用项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提供消纳证明及可行的接入方案。所有申报
能源企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338号)精神,东胜区能源局对未能按期建设、申请废止的分布式光伏
,以及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单独交易;依托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依托各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省内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平台按国家需要适时拓展。第二十条 现阶段
,按月编制发布绿证核发和交易报告。支撑绿证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能耗“双控”、碳市场等有效衔接,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会同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按有关要求及时核算相关绿证交易数据。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