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先后入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央财政三年补助48亿元,2023年计划改造21.2万户。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支持下
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定位、产业链配套的重大示范项目,光伏治沙、采煤沉陷区
现状调查,上报国家予以变更。原文如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内政发〔2023〕3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
物流服务业。67.通过自治区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开展网络货运产业试点。(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税务局)68.鼓励农村牧区
1月28日,内蒙古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电源及配套送出工程建成即并网,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新能源
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二期和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的通知内能综规字〔2022〕1424号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乌兰察布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
12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实施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二期和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的通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
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二期和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的通知内能综规字〔2022〕1424号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乌兰察布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
12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实施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二期和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的通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首个电网侧新型独立储能项目——乌兰察布市关键节点电网侧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暨乌兰察布“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子项目四)按期顺利并网。协合运维为该项目提供运行检修、维护及生产管理服务
。该项目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建设容量30MW/60MWh。项目的建成投运对于改善乌兰察布地区能源结构、增强电网供电稳定性、增大电网调峰调频能力和有效推动新型电力系统的转型与发展具有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畅通冷链运输国际通道。积极争取设立呼和浩特市进境冰鲜水产品、满洲里市和乌兰察布市进境肉类监管场地。依托乌兰察布市七苏木中欧班列枢纽物流
,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额度134.4亿。内蒙古13.5264亿元(包括清洁取暖改造资金12.8亿元,分别为:包头市2.4亿元、呼和浩特市5.6亿元、乌兰察布市2.4亿元、巴彦淖尔市2.4亿元。以下为通知
;中标候选人第2名西安咸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81.4000万元。招标公告显示,内蒙古商都合兴公风光电站(20MW)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境内,距商都县约45公里,距离省际通道约20公里
禁止占用天然林、乔木林地,新建光伏电站项目阵列组件只能占用无林地。内蒙古将全区50.46%的国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乌兰察布市对草原上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项目限期退出,拆除部分已建项目
耕地的备案工作。11月3日,内蒙古林草局等5个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实行征占用草原林地分区用途管控的通知》,将生态红线列为禁止开发区,严格控制已批准风电、光伏等各类项目新增占用林地。全区各地新建风电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