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的通报国能发新能〔2022〕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综合利用与污染防治,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原文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集群培育工作,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本地区集群开展申报受理、初审、推荐、监测和其它日常工作
,督促推动落实,为可再生能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31个省(市、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18家派出机构、3家电网公司、有关发电企业、水规总院、电
工信部联重装〔2022〕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国资、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现将《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信〔2022〕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国资委、能源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文件国市监认证发〔2022〕6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
)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要求,结合国务院专项督查反馈的意见建议,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7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能源局、林草局、邮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碳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