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要求对于甘肃、青海、新疆(含兵团)等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较大的省(区),如发生限电情况,将调减当年建设规模,并停止批复下年度新增备案规模。对于青海省海西地区,甘肃省武威、张掖和金
新疆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光伏建设规模85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8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5万千瓦。2014年10月15日,为缓解南疆地区电力供需矛盾,促进南疆经济社会发展,国家能源局印发
《国家能源局关于增加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57号),增加新疆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光伏发电建设规模100万千瓦,新增规模专项用于南疆地区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中科院电工
前实现并网运行。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
索比光伏网讯: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
做好太阳能发展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中科院电工所、鉴衡认证
根据进度安排,适时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
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作的通知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作的通知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中科院电工所、鉴衡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光伏产业
12月底前实现并网运行。以下为通知全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
,国家能源局开始做一些政策调整,今年早些时候下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简称《通知》)称,对于甘肃、青海、新疆(含兵团)等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较大的省(区),如发生限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