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增进民生福祉。加快推进城乡能源基 础设施建设,补强民生用能短板,满足人民生产及美好生活对电力、 天然气等清洁终端能源的需要,促进城乡一体共享均衡发展。
(五)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发展
的500千伏骨干网架,并进一步加强西部山区网架;加快建设闽粤联网工程,提升省间能源优化配置能力;按照分区互补、区内多环的发展目标完善220千伏受端电网。构建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绿色低碳、智慧共享的智能
公司携手30余家骨干企业、知名高校及社会团体,发起成立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创新联盟,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围绕新型电力系统重大技术需求,开展联合攻关、标准制定、经验交流和成果共享,推动我国引领全球电力科技
万用户绿色出行提供便捷智能的充换电服务。创新构建了全球规模最大的新能源云平台,接入风光场站超过283万座,为新能源规划建设、并网消纳、交易结算提供了全过程一站式服务。全面掌握了柔性直流输电系统设计
新型电力系统,国家电网公司携手30余家骨干企业、知名高校及社会团体,发起成立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创新联盟,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围绕新型电力系统重大技术需求,开展联合攻关、标准制定、经验交流和成果共享,推动
公共桩的90%,为1100万用户绿色出行提供便捷智能的充换电服务。创新构建了全球规模最大的新能源云平台,接入风光场站超过283万座,为新能源规划建设、并网消纳、交易结算提供了全过程一站式服务。全面掌握了
规模化发展,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支持建设可再生能源供能系统,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在交通领域,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
充换电、加氢、加气(LNG)场站布局和建设在土地空间等方面予以支持。为解决核电、抽水蓄能厂(场)址保护和管理协调问题,《意见》提出完善核电、抽水蓄能厂(场)址保护制度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保障的措施。同时
产业园区和集群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园区供热、供电、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理处置。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园区建设绿岛项目,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
制冷系统能效,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省累计建成充换电站1658座、充电桩11.3万个。天然气实现“县县通”,通气乡镇比例达到37%。用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用能报装简化优化,实行获得电力“321服务”、获得用气
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需求,让人民共享能源高质量发展红利。(三)发展目标。展望2035年,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
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一体化示范区)等发展实际,开展区域能源综合创新示范。
服务民生、共享发展。进一步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尤其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能源新基建建设,推进城乡用能服务均等化,推动
的衔接,推动配电网与充换电设施布局协调发展。燃气重点推动全市居民住宅老旧立管改造、地下隐患管道改造、智慧燃气表具应用。
(三)着力构建技术领先、高端示范的能源创新体系
1.提升能源技术研发和
,累计接入社会运营商1200余家,接入充电桩超过170万个,占全国公共桩总量的90%,为超过1100万用户绿色出行提供便捷智能的充换电服务,实现车-桩-网高效协同互动,助推我国
运营管理精益化。以数字化手段推进管理变革,实现电网运营全过程实时感知、精益高效,促进企业发展质量、效率效益全面提升。例如,打造数据、业务、技术中台,实现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提供企业级共享服务,支撑各业
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促进两新一重设施合理布局,建立城市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与城市人口流动挂钩机制。发挥济南、青岛两市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分别覆盖2000万人口的1小时交通圈。推进以人为
500米覆盖率达到100%,新增公共停车位12万个。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25年,建成各类充换电站 8000座、充电桩15万个,除保留必要
基础数据平台,统筹绿色低碳数据和工业大数据资源,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提升碳足迹、水足迹等追溯分析能力。探索建立园区级、行业级、城市级能源大数据平台。(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
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备电、充换电等领域规模化梯次利用。推动再制造产品规模化发展。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技术研发,推动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产业与火电、化工等上游产业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