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领域科学监管
(一)加快完善能源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三定明确的能源监管职责。健全监管规则,及时查找监管漏洞,加快制定、修订、更新监管
工作,完善信用承诺、失信约束、信用修复等信用监管制度及措施。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产能替代、财政性资金补贴、新能源并网接入、电力市场交易、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电力工程建设等重点监管领域,结合双随机、一
》(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574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
原则,对盟市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客观评分,优选出了自治区2021年保障性并网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8日-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提出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对盟市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客观评分,优选出了自治区2021年保障性并网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8日-10日。如对
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能源安全新战略,持续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云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为碳达峰、碳中和做出云南贡献。
(二)基本原则
特色,注重与周边环境融合,力求项目开发符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到位不越位的工作要求。
依托市场,充分竞争。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和主体作用,把握好竞争不垄断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
国家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准格尔旗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客观评分,现将优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21年9月30日至
相关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准格尔旗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客观评分,现将优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2日)。
联 系 人:刘佳
以风电、光伏项目集中连片,符合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产业化的开发原则,有利于实现项目统一规划、有序开展、分步实施,项目应充分、高效、高质量利用土地资源,鼓励新能源项目与当地生态治理、文化旅游业
及相关政策要求,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编制了竞争配置优选工作方案,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成优选专家委员会具体组织了本次优选工作。 根据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市场的基础和主体作用,把握好竞争不垄断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依法依规确定投资主体和开发模式。
规范管理,保障安全。探索完善屋顶分布式光伏备案、设计、建设、并网、运维等管理体系和
提供坚强保障,为碳达峰、碳中和做出云南贡献。
(二)基本原则
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调查县域屋顶资源,根据屋顶资源权属特点,分区分类整合资源,建立屋顶光伏开发资源库。根据项目成熟度和开发难易程度
之间的电网互联参照执行。 第三条电源项目业主和电网企业均享有本办法规定的电网公平开放相关权利,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电网公平开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
安全评估,做好应急预案。
此外,《管理规范》在并网运行方面提出了要求。规范要求,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电网企业应按照积极服务、简捷高效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新型储能项目接
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储能产业发展的原则和目标,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年均新增装机530万千瓦以上,极大提振了行业信心;7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