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二)积极推进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开发利用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机关办公楼宇、学校、医院、文体设施
、城市展览馆、泵站水闸、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公交场站、候车室、国省干道休息区、道班等公共机构建筑、公共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光伏开发主体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形式参与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
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并网容量138万千瓦,累计并网容量达到2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占全市电力装机比重14%左右。《意见》明确加强绿色建筑领域的光伏开发利用: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全市新建公共建筑应执行
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特殊公共建筑星级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新建住宅建筑同步设计安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符合条件的新建产业园区、公共建筑,在满足技术、经济性能等条件下,优先
公共交通,加快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30%左右,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
,倡导使用智能插座。鼓励居民采用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引导选用绿色家电、高效照明、节水器具等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六)加快发展绿色宜居住宅。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广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建设方式。加强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管控,实现疏密有度、错落有致、合理布局。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鼓励建设连续通畅的步行道、自行车道网络,县
推进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商业楼宇等领域的光伏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创新各类“光伏+”综合利用商业模式,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新材料、技术、新业态先行先试,加快“光储充”“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应用,鼓励更多市场主体
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以“整镇光伏”推广示范为重点,大力推进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商业楼宇等领域的光伏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创新各类“光伏+”综合利用商业模式,支持分布式光伏
城区和城乡公交线路,推进城镇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到2025年,城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9%,城镇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20%。(盟交通局、发改委、商务局、生态环境局
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建设,在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村民居屋顶打造开发样板。拓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展应用场景。培育发展储能、调峰、装备制造、运营维护等配套产业集群,打造清洁能源全产业链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这也是继年初八部委发布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通知,大力刺激充电桩推广后
充电联盟数据,截至2023 年3 月,全国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95.8 万台。仅3月份,全国新增充电基础设施就达到了 63.2
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同比上涨89.3%,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
新区筹备组)24.升级海岛交通设施。建立健全海岛景区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规范整合管理海岛观光电动车,科学规划公交线路、景点专线、站点。构建安全舒适的慢行交通系统,推进海岛绿道建设,在条件适宜的海岛研究
投放共享观光自行车。研究在东澳岛和外伶仃岛建设观光栈道、缆车,满足游客多元游览需求。(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鹤洲新区筹备组)25.加强海岛多元住宿供给保障。着力提升海岛接待
中长期规划一体推进。立足各区、各领域、各行业发展实际,合理制定目标任务,推动重点领域、关键行业和有条件的区尽早达峰。更好发挥政府在优化公共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天然气发电装机900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天然气发电装机达到1200万千瓦。4.
加快发展新能源。加大力度推进太阳能开发利用,加快黄埔、花都、从化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积极推动公共机构
利用大中型城市屋顶资源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屋顶等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登封、商城等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结合采煤沉陷区、石漠化、油井矿山废弃地治理等,建设一批
链现代化提升,打造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产业链。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组织管理和专业化推进机制,加快完善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引领未来产业谋篇布局,重点围绕量子信息、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