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2座以上、新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座以上,积极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0个以上、总投资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领域设备更新。1.推进公共交通新能源化。加快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到2027年完成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替代40辆以上,力争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100%。加快新能源
、建筑节能、家装厨卫等设备更新。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座以上、新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座以上,积极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
改造项目10个以上、总投资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三)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领域设备更新。1.推进公共交通新能源化。加快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到2027年完成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替代40辆以上
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强人行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十一)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动船舶、航空器、非道路移动
认证、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一批支撑绿色低碳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园区。加快发展绿色物流、绿色金融、信息技术、家政服务、健康养老等绿色低碳服务业,深入推进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
、景观视廊、滨水空间和城市天际线,持续推进园林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加强绿色低碳县城建设,强化县城建筑高度与建设密度、强度规划管控,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绿色低碳
加油机、油罐及其他相关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充换电、岸电等设施。(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有条件的小区及周边因地制宜更新升级无障碍设施、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汽车
充电设施、安防、消防等设施,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适老化改造,推进社区养老设备设施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建筑改造项目同步进行节能改造。大力支持有条件的既有
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体系。推进自行车、步行道慢行系统建设。到2025年,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
低碳技术推广和应用。持续推进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低碳改造,构建绿色低碳的城市形态。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打造绿色低碳居住社区,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强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万平方米以上。文件明确,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继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
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环卫中心、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9.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到2025年
电梯,完成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5台以上;到2027年底完成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20台以上,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8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生活小区加压调蓄供水
建局、县发改局)8.推动公共区域和道路安防设备更新改造。按照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五统一”改革要求,有序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改造,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
舒适的慢行道路设施,提升慢行通道的连续性和功能性,优化慢行交通环境。鼓励和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第三十四条【食品节约】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餐饮节约管理,反对并制止食品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完善城市公交和轨道交通线网结构,提升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交通运输工具比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规划建设便捷
节能节水家电产品以及简约包装商品。鼓励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搭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完善社区居民低碳生活服务设施,打造社区商业低碳供应链。开展碳普惠创新,以居民生活中的节约用电、用水、用气
、标准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屋顶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探索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创新“光伏+”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光伏治沙、农光互补、光伏采油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动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