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行占比,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加快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家装,鼓励消费者更换
特别是脱贫地区农民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渠道。
(十二)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教育、医疗、养老
公共卫生应急设施建设,加强智能道路、智能电源、智能公交等智慧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推进建设四好农村路,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城乡冷链物流
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领域、各地区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强化用地、用海、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要适应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加大财政投入,更好集中
与挑战
随着节能减排政策日趋严格,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农业、交通物流用房实现节能降碳,将使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应用场景更加多元、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在双碳目标的倒逼下,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能耗建筑产业规模与层次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底,力争实现全省年度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占比达到25%以上、既有公共建筑超低能耗累计改造面积占比达到5%以上、全产业链产值达到3000亿元以上的目标
土地、资金、环境容量、能耗指标等要素资源向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倾斜。进一步强化物流产业的公共属性,适当降低物流用地的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门槛要求,完善以综合社会效益为导向的物流用地考核标准体系。加强物流规划与国
成就 1.绿色建筑全面快速发展。完善绿色建筑推广政策及管理机制,率先在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
并购重组企业所占土地属划拨的,由被并购重组方在并购重组前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手续。区内挂牌上市公司实施的重大并购重组项目,可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3)优化信贷融资服务。充分利用商业银行
%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2)区内企业通过挂牌、上市等方式实现主营业务扩大或产业转型升级的,各有关部门要切实保障土地、电力、科技研发等资源要素的供给。挂牌上市企业和挂牌上市企业申请募投项目用地
备案尚未全容量并网的所有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进行逐一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列入异常名单,并列入省公共信息平台;
2、大力推进可建项目建设:要将已开工、年内新开工的项目作为今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纳入
当地消纳空间,请上述7市进一步加强对光伏备案工作的指导。
5、加强项目服务及管理:着力解决光伏发电项目有关用地、接入送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倒卖资源、不正当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帮扶县倾斜。指导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积极争取与原帮扶城市在产业、劳务、消费等传统领域继续合作。做好中央和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协调,拓展帮扶领域,增强帮扶实效
。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省市民营企业积极参与。
(十)加大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搬迁群众平等享受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鼓励支持因地制宜统筹
重点项目,加快16+1重点产业、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完善土地
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对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等价值)以下的省重点项目,节能审查时可不开展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完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跟进
。我们将指导督促地方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协调加大重点项目融资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保持较快增长。二是加强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
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有序实施能耗单列。
第三,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一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指导督促地方加快履行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同时,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防止未批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