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能源项目建设,继续实施“风光倍增”,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项目,整县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对2022年1月
。2023年,全县供应建设用地5000亩以上,力争2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全年获取省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少于1500亩,其中争取获得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200亩以上(含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促进DRG规模化发展,面临着政府监管、项目开发运营、项目经济性、调度与交易、融资、源网关系等多方面瓶颈。政府监管方面,主要问题包括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存在不确定性,分布式发电项目管理流程不合理,分布式项目
:一是从中央层面加快完善DRG发展相关法规政策,指导地方政府制定发展战略,推动DRG高质量发展。加快修订《可再生能源法》,鼓励利用乡村、城镇和公共建筑、各类园区、厂区的闲置屋顶或土地建设DRG,促进
发展。19.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合理规划城市建设面积发展目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统筹推进海绵城市等“韧性城市”建设,大力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和美丽乡村
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星级以上。21.
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开展装配式装修试点。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
利用大中型城市屋顶资源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屋顶等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登封、商城等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结合采煤沉陷区、石漠化、油井矿山废弃地治理等,建设一批
链现代化提升,打造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产业链。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组织管理和专业化推进机制,加快完善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引领未来产业谋篇布局,重点围绕量子信息、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
,全年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1000万千瓦。持续拓宽民间投资行业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
、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按规定落实建设用地、资金支持以及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民间投资项目。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滚动做好后续
业企业实施转型。引导数字化赋能中心向公共服务平台转型。2023年在智能手机、家具、模具等行业打造1—2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典型应用场景。加快具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和工业软件推广应用,对基于核心
、“文化+制造”等产业融合优质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二、坚持以大平台提升承载效能,提升产业空间综合效益6.
攻坚拓展连片产业空间。坚持将70%以上用地指标用于产业项目,推动用地规模向全市四大
。完成三都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招募、“醉三都”区域公共品牌发布,助推三都农旅产品系统化、品牌化、标准化运营。加快推进杭州七桔、睦州旺桔、圣火农业等行业龙头企业数字化转型。深化土地银行共富模式
综合整治项目陆续竣工,牛栏湾垦造耕地项目已通过省级验收,新增耕地89亩,完成镇头等11村9.5亩的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整治,为镇村增收添砖加瓦。下山集聚持续升级。积极探索共同富裕下山集聚新型城镇化建设
工作等。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多、推进实的州、市在用地保障方面给予支持。加强招大引强服务保障,对纳入省级招大引强项目库的项目,落实好我省产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全面加强项目动态服务、管理和跟踪督办
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进入正常运转的国家和我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按其提供公共服务绩效给予运行
,建立资源节约集约信息化治理平台。推行“区域评估+标准地”模式,新增工业用地出让中“标准地”占比达到30%,工业园区亩均产值达到140万元/亩。强化水资源总量强度双控刚性约束,加快构建现代水网,建成东台
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农用地断源工程和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争取国家区域性特殊类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在自治区落地实施。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2023年底前再完成
,拓宽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保障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聚焦增强县城产业平台带动能力、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生态环境
金融工具654亿元、占全国份额8.8%;10个重大项目获批能耗单列3738万吨标煤;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7万亩,171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918个省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达121.1%,带动固定资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