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和用地协议,土地部门对该土地性质的证明文件;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拟接入变电站具备接入容量的证明文件。
第四章评优内容
第九条评选内容包括技术先进性评价、上网电价评价、电网接入和电力消纳评价、企业
每万千瓦规模对应的企业对地方贡献度,由评审机构根据企业的折算后的贡献度大小及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酌情评分。
1、企业参与扶贫、救灾、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投资地方科教文卫、道路交通和水利等社会公共
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万元;无违约失信行为。第八条 参与评优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投资主体符合第七条内容;具有明确的场址坐标和用地协议,土地部门对该土地
相关证明材料酌情评分。1、企业参与扶贫、救灾、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投资地方科教文卫、道路交通和水利等社会公共基础设施与环境保护或生态恢复治理情况。(5分)2、企业(或其母公司或所属的集团公司)在我市
直流桩,在各设区市、县布局建设42~55座城市公共充电站,引导和推进社区、企业、社会停车场所配建9万~12万个充电桩。至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三、加快
平方米。结合旅游开发,综合利用地热能源资源,推进漳州地热发电示范项目前期工作。四、加强能源储运能力建设(一)夯实煤炭供应基础加强煤炭储备中转基地建设。加快建设罗源湾、湄洲湾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在湄洲湾
系统、交通道路、供水供电、沉降观测、辐射观测系统及光功率预测系统等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统一建设运行。14投资商承诺遵循统一建设光伏基地公共设施的规定,接受公共设施的建设成果,按照基地统一技术要求开展建设、管理
集中式充换电站及约4500个分散式直流桩,在各设区市、县布局建设42~55座城市公共充电站,引导和推进社区、企业、社会停车场所配建9万~12万个充电桩。至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
万千瓦。新增光热利用45万平方米,2020年累计保有量达145万平方米。结合旅游开发,综合利用地热能源资源,推进漳州地热发电示范项目前期工作。
四、加强能源储运能力建设
(一)夯实煤炭供应基础
集中式充换电站及约4500个分散式直流桩,在各设区市、县布局建设42~55座城市公共充电站,引导和推进社区、企业、社会停车场所配建9万~12万个充电桩。至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
,2020年累计保有量达145万平方米。结合旅游开发,综合利用地热能源资源,推进漳州地热发电示范项目前期工作。四、加强能源储运能力建设(一)夯实煤炭供应基础加强煤炭储备中转基地建设。加快建设罗源湾、湄洲湾
~55座城市公共充电站,引导和推进社区、企业、社会停车场所配建9万~12万个充电桩。至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三、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坚持
农光互补光伏系统和建筑一体化技术,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管理,至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90万千瓦。新增光热利用45万平方米,2020年累计保有量达145万平方米。结合旅游开发,综合利用地
专用车辆的全面推广,建设150座左右的专用车辆集中式充换电站及约4500个分散式直流桩,在各设区市、县布局建设42~55座城市公共充电站,引导和推进社区、企业、社会停车场所配建9万~12万个充电桩。至
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90万千瓦。新增光热利用45万平方米,2020年累计保有量达145万平方米。结合旅游开发,综合利用地热能源资源,推进漳州地热发电示范项目前期工作。 四、加强能源储运能力建设 (一
区市、县布局建设42~55座城市公共充电站,引导和推进社区、企业、社会停车场所配建9万~12万个充电桩。至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三、加快发展
平方米。结合旅游开发,综合利用地热能源资源,推进漳州地热发电示范项目前期工作。 四、加强能源储运能力建设 (一)夯实煤炭供应基础 加强煤炭储备中转基地建设。加快建设罗源湾、湄洲湾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在
年,累计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1100万千瓦。
二是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面发展。支持在城乡居民住宅、城镇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及产业园区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积极探索农光、林光、渔光、牧光互补和尾矿库光伏等特色
,力争贫困县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占到光伏装机新增建设总规模的50%以上。
五是推广普及太阳能热利用。加快普及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扩大太阳能集热器在工业、民用和公共建筑上的应用,建设20个以上大型工业用